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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人大代表李欣蓉:救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改变意识比救助本身更重要

发稿时间:2017-03-16 15:20:19 来源: 中国青年网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明尚公益基金秘书长李欣蓉。资料图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16日电(记者 黄昂瑾)“我们在走访中遇到一个男孩,厌学情绪非常重 , 一开始我们以为是家庭贫困导致的,后来通过邻居了解到 , 孩子的父亲正在服刑,母亲忙于琐事无暇照看孩子 , 并且羞于向他人提及丈夫服刑的事实,甚至不愿意以此为原因申请低保。”全国人大代表、中华明尚公益基金秘书长李欣蓉在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讲述了实地调研中的案例。她表示 , 这样的事情在服刑人员子女中 , 并非孤例,针对这一现象,李欣蓉代表在今年的两会中提出了建立信息互助机制,救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建议。

  李欣蓉介绍,要享受低保等救助政策,在村里召开群众代表会评议之前,首先需要本人申请,实际上,一些家庭因为家人服刑,觉得抬不起头来,羞于申请,所以相应的救助政策也没有机会享受。她认为,逐步消除服刑人员家庭所承受的社会舆论压力,并引导服刑人员家庭正确认识对救助政策等思想意识方面的改变,比救助本身更重要。

  通过实地走访,李欣蓉发现,我国在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中,主要还存在缺少专门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细则、进行救助的单位或部门对需要救助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信息掌握不全、一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没有监护人等问题。

  据了解,以 2014 年数据为例,在广西钦州的 245 名需要救助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 245 名中,仅有 89 名被纳入城乡低保, 5 名纳入五保供养,绝大多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条件堪忧。

  “首先要制定制度,包括谁是主要负责部门或者主要领导单位,需要有明确的规定;以及什么样的孩子符合救助标准,也需要明确,包括年龄、家庭收入等具体事项上需要制定一个指导标准。”针对实地走访中发现的问题,李欣蓉指出,明确救助标准有利于提高政策落实的高效性。

  针对待救助孩子的信息,李欣蓉说:“司法部门是否可以在审讯犯人时了解到其家庭情况,再把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信息转交给主要负责服刑人员子女救助工作的部门,从而实现信息的有效传递、整合及利用”。

  谈及实现救助机制如何切实落实,李欣蓉提出,在明确好主管部门后,可由主管部门拟定相应的政策、法规草案,再由各方讨论确定,并通过国家层面协调各单位、部门共同执行。“在社会舆论方面,需要通过团委、妇联、学校等社会组织、机构加以引导。”李欣蓉表示,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心理上存在的自卑等问题,“可以呼吁公益组织中心理咨询的专业人士,或者购买相关的心理辅导服务,来对这些孩子进行心理辅导。”

责任编辑:潘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