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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村官小节”当小事

发稿时间:2017-11-22 15:11:31 来源: 互联网

  近年来,各级纪委拍“苍蝇”力度持续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行了有力惩治,维护了群众的利益。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日前报道:5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7.8万人。我们可以看出,村干部违纪案比重依然很大,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村干部去违纪?(11月21日中国网)

  在一些农村,“三资”管理多年来缺乏统筹,乱象丛生,有的村存在会计、出纳不分家,账、钱、权由村支书一人掌管;有的村集体资产往往流向村干部的关系户,普通村民不知、不问、也问不了;有的村集体资源成为村干部自家资源,有多少、在哪儿、谁在用,都是一笔糊涂账,而在一些干部看来,这无非是些“个人小节”。

  早些时候,某村干部因贪腐被查后,竟反问:“我当村干部不就是为了捞两个吗,这怎么还违法了?”如此大言不惭,道出了村官贪腐问题的严重性和基层治理中法治观念的缺失,纵观一例例小官贪腐的典型案例,对掌握集体土地“大权”的村官来说,好似靠山吃山,靠地赚钱,变成了最为简单、直接、来钱快的“致富”方式。

  要知道,在基层,审批权往往掌握在个别村官手中,村官的一个章、几句话就能成事,并且还缺乏了相应的约束机制,长期手握重权,难免就有人心动,“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慢慢地,受到利益侵蚀就自然走上了监守自盗的不归路。

  不仅如此,现有制度对基层干部的财产管理欠严密,如2010年修订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就只要求副处级以上干部申报,对基层干部的约束少之又少,缺乏了有效监督、制约的情况下,很容易成为巨贪。

  更需要注意的是,基层干部的选拔往往没有形成一套完善有序的机制,人事任免权过于集中,任人唯亲严重,领导往往凭关系或印象把一些“能人”放到重要岗位上。个别“致富带头人”非但没有带头致富,反而利用权力,大肆谋取私利,给干部队伍带来了极坏的影响。

  在如今构建法治中国的时代浪潮中,归根结底还是要用法治利器扎紧制度的笼子,一方面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对村务公开细化,探索“政经分离”,细化村庄自治职能,让“村官”回归基层自治和公共服务;另一方面,更要加强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提升干部的素质水平,探索任期、任后审计制度,规范村干部的行为,同时,完善制约监督机制,避免部分村干部大权独揽。

  文/高映

责任编辑:潘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