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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心!法官与村官互为协理员

发稿时间:2018-02-05 00:00:00 来源: 人民法院报

  吉水法院法官在法官协理员的指引下进山现场调解山林纠纷。王卫国 摄

  法官协理员彭南西、李冬军协助干警勘查执行现场。陈小胜 摄

  吉水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室到乡镇调解纠纷。陈小胜 摄

  2018年2月1日,胡开生(右二)对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引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进行诉前调解。赵晓敏 摄

  赣江与恩江合行洲渚间,形若“吉”字,吉水由此得名。这里自古就是“文章节义之邦,人文渊源之地”。

  记者在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也见到了几位“文人”,他们常常奔走在社区邻里、山间田地,他们相辅相成,是化解纠纷工作中的亲密战友。2013年,吉水法院推出“双协理”工作机制,向全县18个乡镇派驻法官作为法治协理员,同时聘任全县各村(居)委主要领导担任法官的协理员。

  谈及法官协理员,吉水法院的法官们都会倍感温暖,因为他们真的帮助自己解决过问题。仅2017年,280名法官协理员就参与调解1500余次,把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了诉前。

  ■事半功倍的“双协理”

  刚进吉水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记者就遇到了拿着一摞材料、行色匆匆准备出发到法庭的刘四根。

  2013年,刘四根到八都人民法庭担任庭长。法庭辖区面积357平方公里,有7万多人口。“那时候矛盾纠纷很多,特别是有很多房屋拆迁、水利移民。”刘四根向记者讲述了一个让他记忆深刻至今的案例。

  有四个兄弟,家里老房子拆迁后,四兄弟都拿补偿款盖了新房,却没人愿意赡养父母、让他们住进自己的新房里。因为赡养问题,四兄弟也产生了分歧。

  “如何让他们赡养父母,如何修复兄弟间的感情,这是当时我们首要考虑的问题。”刘四根坦言,如果此案进入诉讼程序,依法开庭审理、判决的话,不一定能解决好这些实际问题。于是刘四根决定下乡进村,探探这家的具体情况。

  进村一次不能解决,就多进几次。在该村法官协理员的帮助下,刘四根四次进村调解,给四兄弟讲解法律常识、对他们进行教育。“父母都80多岁了,你们现在这样做,以后怎么能教育你们的子女,让他们好好赡养你们?”在刘四根和协理员的共同劝解下,问题终于解决了——在每个儿子家各住三个月,四兄弟轮流照顾父母。

  法官协理员究竟是个怎样的角色,起到了怎样的作用呢?

  按照“走出去,请进来”的思路,2013年,吉水法院推出“双协理”工作机制。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岳彪介绍,该院向全县18个乡镇派驻法官作为法治协理员,同时聘任全县各村(居)委主要领导担任法官的协理员。

  法官协理员结合农村社会的村规民约、村民自治,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利用熟悉法律政策的优势,给村民们讲法律、讲政策;法官协理员通过讲村规、讲民约,综合运用法理、情理、事理和伦理的说服力,参与法院案件的调解、庭审和研判,协助送达、执行,法治宣传等。

  “他们一个讲情理,一个讲法理,能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事半功倍。”刘岳彪说,截至目前,吉水法院共选派出了60名法官担任乡镇村居法治协理员,聘任了280名村居书记(主任)担任法官协理员。

  刘学发是吉水法院的一名退休法官,现在成为了该院的一名法官协理员,专门参与调解交通事故案件。“我们每年至少有200起交通事故案通过联调成功化解。”刘岳彪说。

  如何管理法官协理员呢?

  刘岳彪解释,吉水法院会不定期安排法官协理员进行培训,“比如2017年的国家宪法日,我们就集中了辖区三个派出法庭的30多名法官协理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并讲解案例。”

  “很多案件,特别是婚姻家庭纠纷,经过沟通和调解,解决效果会更好。我们的法官协理员在这当中起到了很大作用。”几年来,刘四根工作在最基层,接触的法官协理员也很多,他说,特别是经过法院的一系列培训后,平时在开展调解工作时,法官协理员的积极主动性更高了,也能感到他们“更入行”了。

  刘四根感到“双协理”工作机制在基层处理纠纷时确实有很大优势。“我们很多法官协理员都是村干部,特别是很多村的村名都是同一个姓氏,当事人会认为他们是为自己着想的,相比之下对他们会更信任,更愿意听取他们的意见。”

  “我们是真心实意推广‘双协理’工作机制。”刘岳彪告诉记者,每隔一段时间法官都会到自己负责的辖区走访,与法官协理员沟通、了解情况。

  ■调解纠纷的“现代包青天”

  胡开生的电话一个接着一个。军人出身的他皮肤黝黑,看起来精干又可靠。在吉水,胡开生的名气很大,一些群众尊称他为“胡包公”、“胡青天”。

  现在胡开生是吉水县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主任。每天一早,他都会到吉水法院上班,这里有他的工作室。

  吉水县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将人民、行业和行政调解引入了“双协理”工作机制。人民调解员胡开生就是其中的一环。

  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在吉水法院的工作室设立三年了,解决了一批积案和信访案件。“我们处理纠纷比较简便、快捷,群众也很信任我们。”

  有两个孩子发生了争执,大人看不过也介入其中,结果发生意外,其中一个孩子身亡。也许因为悲伤过度,也许因为气不过,死亡孩子的家长非要把灵堂设在对方家里。

  这个纠纷进入调处中心后,胡开生组织进行了多次调解,最终圆满解决,保障了双方的利益,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我们的调解协议经过司法确认,具有法律效力。”胡开生说。

  调处中心会将调解成功的案件按照程序结案,签发调解协议,调解不能的,再引导其依法进入诉讼程序。

  因为有着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和老道的调解技巧,一些难解决的重大纠纷都会到胡开生手上。有个长达上百年的土地纠纷,双方互不相让,“这家种地,那家就养牛把它吃掉;那家种地,这家也想尽办法阻挠。”

  这样的难题,胡开生都解决了,却仍有让他也“解不开的麻”:“有时候我感到很内疚,当事人的有些问题我也不能帮他们办到、解决。比如家庭破碎的、失去亲人的,比如精神上受到的创伤我很难关心到,无法帮助他们缓解。”说到这里,胡开生的语速缓了许多。

  胡开生两次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觉得自己优秀在哪儿?”面对这个问题,胡开生反而犯了难,“没觉得自己优秀啊。你再有什么调解技巧,再懂多少法律知识,再有什么能力,也要用心对待工作,真心帮群众解决问题和困难。”胡开生说,要理解、包容当事人,也要有很强的责任心才能做好这份工作。

  “收获很多,感想很多。”谈及三年来的工作感受,胡开生告诉记者,其实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

  “群众在调解成功后、问题平稳解决后高兴了,调解的案子没有再反复,就是我最大的收获。”

  胡开生也受到了群众的爱戴,“这让我有一种使不完的劲,用不完的力。”

  ■从审判工作延伸到执行

  2013年,26岁的杨兴君到了枫江人民法庭工作。在枫江法庭,他看到了一本厚厚的册子,上面写着“‘双协理’通讯录”。

  “我翻开一看,那上面详细地记录着每个村的协理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杨兴君说,遇到问题和困难,都会翻开通讯录联系当地的法官协理员,“他们都很配合工作,帮助我们踩点、看被执行人在不在家等等,特别有一种‘全民执行’的感觉。”

  杨兴君办理过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欠原告10万元迟迟不还。“我们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没有查到被执行人有任何存款,便向当地政府发了一份《司法建议书》,建议将此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杨兴君联系到了被执行人所在村的村支书,没想到真找到了他的行踪,且得到消息,被执行人是有一定资产的。

  “那天凌晨4点我们就从法院出发了,法官协理员罗财保在村里接应了我们。我们到被执行人家里的时候他还正在刷牙,被我们逮个正着。”

  被执行人却坚称自己没钱,执行干警只好对他进行了司法拘留。那时中秋节将至,被执行人的爱人在广州打工,听说丈夫被拘留,连夜赶回吉水,还上了欠款。“到事后我们才知道,罗财保其实是被执行人的亲戚。”

  这个事儿让杨兴君至今难忘。说他是“大义灭亲”么?至少能表现出法官协理员对这份工作的担当与执着。

  “在真正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都理解你的时候,还是有小小的成就感的。”现在,杨兴君是吉水法院执行局的一名法官助理,曾经在一次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人藏在自家阁楼上的木板后,穿着短裤,蜷缩在地上,经耐心劝解,最终还清了欠款。

  杨兴君表示,现在的执行工作常常需要法官协理员的帮助,“警车开过去,被执行人或亲戚朋友很有可能会看到,容易躲避,而法官协理员可以先去打探情况,帮我们带路,找到被执行人的概率就大大提高了。”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法官协理员同样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刘岳彪说,他们积极向执行法官提供被执行人的“人、财、物”的线索,协助法官化解执行突发事件,成为了执行法官的“找人、找财”的“引路人”和突发事件的“联防员”。

  吉水法院的280名法官协理员参与法院案件的调解、庭审和研判,协助送达、执行,进行法律宣传,监督和协助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执法办案,成为法院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据统计,仅2017年,吉水法院的法官协理员就为执行法官提供被执行人线索300余次,协助执行案件500余件,参与法院的司法活动达2100余人次,参与调解1500余次,合力化解矛盾纠纷650余件。

  而该院派出的60多名法官,先后分别走进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成为政府依法行政、化解行政风险的法治咨询员,并通过指导村(居)委会调解或委托、邀请村(居)委会调解或开展巡回审理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上千余起,先后为乡镇机关、各部门提供法治咨询1000余次。(记者 王 俏)

责任编辑:潘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