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

村官

首页 >> 村官要闻 >> 正文

三部门印发通知: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发稿时间:2021-05-11 09:46:00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北京5月10日电 (记者汪文正)日前,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要求各级预算单位自2021年起,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是指在832个脱贫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

  《通知》明确,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组织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通过稳定的采购需求持续激发脱贫地区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优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工作部署,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新发展格局的具体举措,有助于推动脱贫地区实现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发展。《通知》明确,地方各级财政、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相关政策落实落细。

责任编辑:左橙
加载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