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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谨防泄露了个人信息
——河南周口两县市检察机关制发建议促进村务公示去标识化

发稿时间:2025-09-12 11:18:00 来源: 农民日报

  村务公开是不是提供的信息越详细越便于监督,越具体越体现公正呢?近日,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汲冢镇孙庄村的村民发现本村的村务公开发生了变化——凡是涉及村民个人信息的公示,如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号等都只公开一部分,而以前贴在公告栏内的公开事项都展示得详细全面。自从村务公示去标识化后,该村党支部书记孙岩接待了好几位提意见的村民:“恁这公示咋越来越扭捏?遮遮掩掩的,老百姓能瞅出个啥?”孙岩赶紧解释:“恁想看人家完整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那不中,这些信息都不能全部公开,会被诈骗犯利用。”“啊,原来是因为这!”

  其实,郸城县的18个乡镇都这样悄然改变了村务公开方式。与此同时,项城市部分农民也发现了村务公开信息有变化:“咦,身份证号码上都有星星咧,还蛮俏皮。”为什么这两个县市的村务公开方式都发生了变化?这要从2025年4月至5月,周口市各村进行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公示说起……

  调查:上万名农民的个人信息被“裸晒”在公告栏

  2025年5月,郸城县李楼乡某村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公示引起一名志愿者的关注。该志愿者拍下了张贴在村公告栏内的公示——那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村民的个人信息。志愿者将公示照片发至“益心为公”云平台,这是检察机关收集公益诉讼线索的网上平台。郸城县人民检察院从该平台获取了这个案件线索后,展开调查。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钱新梅和检察官助理王雯下乡走访,第一站就到了志愿者提到的村庄。他们看到村里的公告栏里贴着几张泛黄的纸张,上面显示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明细表,表上清晰地显示着村民完整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这种信息“裸晒”在公告栏中格外扎眼。“我简单统计了一下,这些公示涉及个人信息200余条。”王雯介绍。

  当天,钱新梅和王雯走访了6个村庄,发现共有3个村的村务公开存在个人信息展示得过于详细的问题,其中不仅有补贴发放类的公示,还有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上岗人员公示。这是个别村存在的问题,还是全县乡村都存在的通病?为了查明情况,郸城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人员利用两周时间从全县18个乡镇中选取50多个行政村开展走访调研,并与村干部和村民进行深入交流。

  经过走访,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得出以下结论:经初步统计,全县约有1.2万名农民的个人信息在村务公开中被泄露,涉及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当地主要采取贴告示和网格微信群内发布两种方式进行村务公开,由村信息员实际落实。各村的信息员表示,乡镇政府曾经提过要保护村民个人隐私的事,但没有给出如何保护的明确指引。他们经常将上交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报表直接打印出来贴在公告栏内,或直接发布到网格微信群内。

  巧合的是,与郸城县相距60公里的项城市也出现了这一问题,同样引起该市检察院的关注。“今年5月底,我院刑事检察部同事给我们公益诉讼检察部提供了线索。他们在办理电信诈骗案件中发现,有犯罪嫌疑人利用村务公开泄露的村民个人信息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我们接到线索后开展调查,结果令人震惊。村里的公告栏贴着各种村务公开信息,涉及村民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甚至还有家庭住址、电话号码。”项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杰告诉记者。从6月4日至12日,该院派出两组调查队伍走访项城市15个乡镇的80多个行政村,发现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公示信息中,有近两万人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和电话号码没有做去标识化处理。

  2025年6月,两县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向相关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内容审查,提升处理个人信息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大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据了解,在检察机关建议后,相关乡镇已开展整改工作。

  群众:难道公示得详细反而有不良影响?

  “我们和当地农民说起这些事,他们都表示没想过保护个人信息,反而觉得村务公开得越详细说明村干部越‘干净’,公示内容越全面群众越放心。有些公示内容与补贴、优惠等个人福利挂钩,尤其受群众关注。”王雯说。

  “村干部和群众缺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村务公开的内容详细时,从来没有群众上门提意见。反而在公示时将部分数字用字符掩盖后,有群众来问为啥遮遮掩掩的?村干部还得进行解释。”孙岩说,孙庄村有2000余人,重名现象不少,这给村务公开去标识化带来挑战。“比如我们村有好几个叫陈涛的村民,有的还年龄相仿。有些补贴本来是给经济条件差的陈涛的,要是只公示姓名、年龄,容易让群众误会补贴给了不符合条件的同名人。考虑这方面的因素,以前公示得详细些,目的是让群众放心。”汲冢镇大付庄村驻村第一书记姜林也和孙岩有同感:“我们对相关公示信息采取了去标识化处理后,一拨一拨的群众来问缘由,我们做了大量引导解释工作。”

  个人信息泄露会有哪些不良后果呢?据检察官介绍,个人信息如果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会让当事人面临多重风险。比如,当事人可能面临频繁的广告轰炸、恶意电话骚扰等;诈骗者利用这些个人信息进行贷款等金融活动,可能导致当事人信用记录受损;个人信息泄露后,当事人面临银行卡等被盗刷的风险;诈骗者以个人信息为基础,编造虚假事项开展诈骗活动,有可能导致当事人财产损失……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在两县市人民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后,相关乡镇政府回函表示,不仅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还将组织各村信息员、乡镇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信息处理规范化水平,增强基层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普及个人信息保护知识。

  据悉,针对村务公开中未对群众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问题,周口市检察机关两级联动推动全市系统整治,截至7月底,已成功督促34个乡镇180余个行政村撤换、整改违规公示信息4万余条。“在检察机关建议后,根据乡里统一部署,我们村安排专人负责个人信息报表,设立了专门的文件柜保管涉及群众个人信息的材料。”郸城县张完乡张湾村党支部书记张九仁介绍。

  专家:应进一步强化农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记者查阅公开报道发现,村务公开未对群众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问题不止一地出现。

  2023年3月,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发现,辖区某村公示的《光伏收益劳务补贴人员花名册》上,村民的银行卡号和家庭住址等内容都被公开了。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向涉案乡镇制发检察建议。随后,该乡镇成立整改工作小组全面排查整改。

  2024年3月,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发现,辖区某村的村务公开栏中张贴的土地征收安置名单上未对公示人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于是向该村所属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该镇政府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将相关公示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同时加强辖区内村务公开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培训宣传教育。

  东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副教授刘兆军介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村务公开的事项、时间、监督等,但没有对公开形式、公开内容等作出详细规定,该法也没有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内容。但在村务公开中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依然有法可依,我国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依据包括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刑法等多部法律。如: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使用、非法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因此,公开这些信息必须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民法典的规定。

  刘兆军建议,相关单位应在农村地区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宣传,村干部在村务公开时应避免“一贴了之”,从而达到“阳光村务”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共赢,实现乡村善治的目的。(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婧)

责任编辑:蒋宇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