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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调解工作纪实

发稿时间:2019-05-20 10:36: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不涉及利益的时候,都是淳朴的群众。一旦涉及利益,曾经的“好邻居”恶语相向。而所谓的利益,不过是“一路田埂、一棵树、一道坎”,这就是农村的现状。

  为进一步筑牢和维护好本村的邻里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5月17日,我与村四职干部带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公章深入田间地头实地调解纠纷3起,现场调解现场签订调解协议,成功化解这3起纠纷。

纠纷现场1:白河镇喜乐村大新寨小组土地纠纷

  王某与侯某系白河镇喜乐村大新寨小组村民,双方因地块界限不明引起纠纷。现场,王某说道:“此争议地块是他家的,他家有承包证”。我们看了他承包证上的四至界限,该承包地块在侯某杉木地块脚,争议地块在侯某杉木地块头。同时,租地的老板说到:“我不偏袒哪一方,我记得当时我挖公路的时候,这块争议地块与背后的小坡相连,都种着杉木,我挖了一部分,但不知道是你们双方哪一家的”。现场能够清晰的看出小坡被挖后留下的坎,其中在场的几位老者说:“以前,有一条小路从该争议地块通往王某的承包地块,该争议地块以前侯某的老人在此居住过多年”。经分析后,我们5名调解员经表决提出调解建议:“该争议地块使用权属于侯某,但侯某必须让出一条小路让王某通行”。双方经过10分钟左右分别与家属商谈后,一致同意调解建议,并现场签订调解协议。

纠纷现场2:白河镇喜乐村上期咪小组(老寨)土地纠纷

  陈某与侯某系白河镇喜乐村上期咪小组村民,姨表亲。双方因均持有同块林地的林地使用证,侯某提前将该地块全部开垦引发纠纷。双方均说:“地是我家的,我有证”,争锋相对、互不退让。我们分别看了两家的林地使用证,确实是重证。我们5名调解员经表决后提出调解建议:“既然双方均持有林地使用证,建议双方分割地块,一家一半,过后双方带上相关证件去纠正林地使用证,你们双方既是一个小组的,又是姨表亲,不要闹了让邻里看笑话”。双方沉默了几分钟后,均表示同意调解建议,分割完地块后现场签订调解协议。

纠纷现场3:白河镇喜乐村斗私田小组占地排水纠纷

  牛某与袁某系白河镇喜乐村斗私田小组村民,因牛某的阴沟水排放未从老沟流,而是直接排往袁某的地里引起纠纷——袁某将排水口全部堵死不让牛某排放,而为了让阴沟水的排放畅通,保护墙体根基,每逢下雨都会去掏一个口排放阴沟水,一个堵一个掏,循环反复。从现场来看,袁某将排水口全部堵死,高过阴沟,也能清楚的看出排水口下面以前排水的老沟。经过分析现场情形,大概得出一个堵一个掏的全过程:“袁某将其堵死,避免排放到自家地里,但每逢下雨时,牛某为及时保护墙体根基,哪里薄弱往哪里掏,导致水总是排往袁某地里”。经分析后,我们5名调解员经表决提出调解建议:“袁某不能将排水口全部堵死,靠其地块一方可砌了高过阴沟防止水下流到地里,但必须留出一条足够宽的排水沟让牛某排水以保墙体根基,牛某将留出的沟做三面光,确保排水通畅,不在掏了排往袁某地里”。听完调解建议后,双方一致同意调解建议,并现场签订调解协议。

  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白河镇喜乐村大学生村官 钱国跃

责任编辑:左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