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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来驻村纠纷好化解

http://www.youth.cn 2016-11-25 08:51:28 中国青年网

  

  杨浩(左二)到村民家中搜集群众诉求。

  “驻村法官小杨真好,帮我这大字不识的老太婆讨回公道!”11月10日,在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太和村,经过驻村法官杨浩的诉前调解,让62岁的李婆婆拿到了儿子的因车祸死亡后属于自己的那份赔偿款,激动不已地说。

  今年6月,李婆婆儿子因一场车祸去世,肇事方按照责任共计赔偿李婆婆、儿媳及儿子经济损失30多万元。但是,全部赔偿款均由儿媳独占,儿媳拒绝将属于作为母亲李婆婆应得的赔偿款按比例予以分配。李婆婆多次要求儿媳将其应得部分返还给她,但儿媳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10月15日,李婆婆一气之要将儿媳告上法庭,并找到纳溪区法院派驻太和村的杨浩帮写状纸。

  杨浩在耐心听取了李婆婆的述说后,引导杨婆婆进行诉前调解,并愿意来当这个调解人。于是,11月10日,杨浩又第三次组织婆媳进行调解,他通过辩法析理、诠释亲情,最终婆媳达成调解协议,李婆婆分得属于自己的那份赔偿款后,才有了开头那一幕。

  这只是纳溪区法院法官杨浩驻守在太和村后其工作的一个事例。

  2015年9月,受纳溪区法院党组的委派,杨浩来到区法院联系的大渡口镇太和村担任驻村法制干部后,通过了解把握社情民意、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指导培训基层调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社会管理等方面入手,真正做到问情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为全村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真诚为群众排忧解难,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困难。

  太和村村民李学银与邻居张世银,因为几尺宽的田角纠纷,竟然已经有12年没有来往,且不时因此发生争吵。所在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这些年来没有少调解,但每次都未果。今年8月6日,杨浩得知两家人又吵得不可开交后,及时赶赴现场,发挥法官精通法律法规的优势,翻开一本随身携带的《农村适用法律小手册》带领村干部和村级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地头边,就以拉家常的方式,讲法律、说案例,摆事实,讲道理,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为双方指出一条合理的解决道路。

  当日,在杨浩的牵头下,以李学银出资200元给张世银而达成协议。事后,两人都当即答应履行好调解协议书确定的义务,双方当事人一起拉着杨浩的手连连说:“感谢小杨法官,你让我们解开了10多年的心结,真的了不起。”至此,一起因土地相邻权持续了12年的纠纷就此成功划上了句号。

  如今,太和村因为有了驻村法官,一个个矛盾纠纷都及时化解在村里,较好地密切干群关系、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法治正能量。一年来,太和村没有发生一起治安案件发生,也没有一起案件通过法院审理解决。(周超文 邹远翔文/图)

编辑:潘倩倩 来源: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