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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部门督查农村食品安全 关注黑窝点黑作坊取缔情况

发稿时间:2016-11-29 10:45:14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督查内容包括包括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和违规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治理情况,违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高剧毒农药、滥用抗生素、非法使用“瘦肉精”、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和制售假劣农资、畜禽肉类注水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生产制售假劣食品的“黑作坊”查处取缔情况,

  通知指出,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成联合督查组,于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专项督查工作。各地应在督查组开展督查前严格按照《意见》要求进行自查,全面梳理总结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以及进一步完善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通知指出,督查工作采取督查组直接督查与相关省(区、市)交叉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督查组直接督查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五个部门的部级领导分别带队,相关司局领导和处级干部任组员,每组赴2个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重点省(区、市)进行督查。交叉督查由其余省(区、市)食品安全办组织实施,就近开展跨地区交叉督查。督查具体方式包括查阅文件档案、现场检查、随机走访、召开座谈会、反馈意见。

  通知明确了督查的内容。一是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部署进展情况。包括各地政府研究部署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情况;各地食品安全办发挥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作用,以及各地公安、农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按照《意见》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配合和衔接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开展“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的情况。各地成立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部署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以及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配合开展工作的情况。

责任编辑:潘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