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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统一为基层减负

发稿时间:2017-03-12 13:25:44 来源: 人民日报

  嘉宾:甘肃岷县禾驮乡石门村党支部书记 石寿芳代表

  安徽绩溪县临溪镇临溪村党总支书记 姚民和代表

  基层的压力大、负担重让不少村干部感觉有些力不从心。有的村委会、居委会挂十几个牌子,计生、治安、调解、防洪防灾……上级多个单位部门指派的任务都要基层自治组织落实,可谓“压力山大”。

  “拿我们村来说,就4个村干部,却每天忙得脚不沾地。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石寿芳说,现在,村干部要做很多事,比如备春耕、防灾减灾,调处群众的家务纠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还承接了部分县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县里一般是布置任务、下文件、打电话通知,但直接面对群众进行落实的是村干部。

  不让村委会在基层工作中感到力不从心,关键是要把基层和政府之间的权责划分清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形成良好配合。

  为基层组织减负,需要权责统一。石寿芳认为,县里的职能部门应该对各自领域负责到底,比如水务的管水务、国土的管国土,从上到下都要承担各自的责任,不能最后让每个村去落实。

  姚民和说,基层自治组织由于不具有强制性的行政权力,因此在完成上级交办的很多任务时确实面临困难。需要弄清楚什么事情该由政府出台政策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什么事情该由村委会走访和开展调解工作。

  村委会开展工作,优势是长期在本村工作,对本村情况了解,与村民关系融洽,更适合承担软性的协调工作。姚民和表示,“政府需要做的,是在工作中把握方向,出台相应政策,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解决村委会的后顾之忧。”

  在具体的项目之中,村委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配合也非常重要。代表建议,在村委会的协商过程中,对于村民的合理要求,政府部门应该予以政策上的支持,诸如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手续,协助村委会做好落实工作,这样才能真正为基层组织减负。(记者 银 燕 徐 靖)

责任编辑:潘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