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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民增收工作要努力推进五个转变

发稿时间:2017-04-26 08:48:09 来源: 农民日报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和国内外农产品价格严重倒挂的持续,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内部动力和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民增收形势呈现出新的特点。

  一是农民收入增速下降趋势明显。2015年第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以及2016年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分别为8.9%、8.3%、8.1%、7.5%、7.0%、6.7%、6.5%和6.2%,增速逐季回落。从收入来源看,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是农民收入两大支柱,近年来二者的增收贡献双双走弱,对农民收入走势产生了决定性影响。2004—2013年,家庭经营收入贡献率从65%下降到27%,工资性收入贡献率由26%上升到60%左右;2014—2016年,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贡献率回落到46%左右,经营净收入贡献率仍保持在26%左右。

  二是农民收入增长已经由高速转为中高速。农民收入增长始终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上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后期经济增速明显回落,农民收入增速也两次急剧下降,并且低速增长都持续几年时间。当前,我国经济增速回落到7%以内,仍有进一步下行压力。而且,现阶段农民增收面临的环境要比以往更加复杂,面临国际农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和国内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双挤压”、农民工外出就业规模和工资水平增速“双下降”、经济增速和财政收入增速“双放缓”的局面。外部环境的复杂多变,新旧动能的对冲转换,使得农民收入增速放缓的趋势将持续一个阶段。

  三是农村地区群体间的收入日趋分化。由于各地的发展水平、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发展机会以及个人的家庭条件和发展能力等因素影响,我国不同地区、不同农民群体之间一直存在着比较明显的收入差距。总体上,中西部地区、传统农区、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水平偏低,增收渠道较少。2015年,农民收入水平最高的上海是最低的甘肃的3.35倍。全国有60%的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没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贫困县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3%。20%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3086元,20%高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014元,前者不到后者的12%;2015年与2013年相比,前者增长7.2%,后者增长22.0%。据国家统计局测算,2016年我国基尼系数连年下降的势头再度发生变化,由上年的0.462上升到0.465,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部分种粮农民由于粮价下跌出现收入减少,加剧了收入分化。

  四是农民增收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过去,由于农产品市场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还没有完全放开,加之农产品总量需求依然旺盛,农村剩余劳动力总量依然充裕,直接调整收入分配的政策选项较多。例如通过提高收购价格和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推动农民收入快速增长。而现阶段的情况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农民收入由市场决定的程度越来越高,农业已经过了量价齐升的阶段,农民工总量增长大幅降低,继续提高最低收购价和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带来一时的收入增长,但也会进一步加剧供求失衡,政策制定面临的两难选择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创设直接支持农民增收政策的难度在不断增大。

责任编辑:潘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