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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下沉至村落”激活农村治理

发稿时间:2017-06-05 00:00:00 来源: 农民日报

  针对农村基层民主协商普遍存在“政府行政强、自治协商弱,协商单元大、农民参与低,协商难开展、成果难落实”的问题,尤其是山区库区农村因地理条件的限制使村级民主协商陷入“对话无平台,磋商缺基础”的困境,湖北省秭归县以“幸福村落”创建为契机,将协商单位下沉至村落,组村落理事会,议群众身边事,用乡土议事方式,补议事专项费用,建协商长效机制,有效弥补了村级协商流于形式的短板。

  搭平台,组建协商新架构。秭归县按照“地域相近、产业相连、利益共享”原则,将186个行政村合理划分为2035个村落,每个村落居住30-80户左右的居民,1-2平方公里的地域面积。村落的村民民主推选出“二长八员”组成“村落理事会”,充分利用乡土资源,用灵活、“接地气”的协商方式解决涉及村民共同利益的问题,有效疏解了社会矛盾,凝聚了共同利益。一是议在家门口,村民“少跑路”。相比过去村民走几十公里山路到村委会开会,村落理事会的建立让村民直接受益于“半小时步行圈”,极大降低了村民开会成本。另外,在涉及个别村民问题上,村落理事长直接到其家中或者干活的田间地头,在聊天中即可把事情解决。二是道出家常事,让村民愿意“多跑腿”。村落协商的议题包括决策类(如村落公共设施建设)、共识类(如村落规约制定)、服务类(如留守老人关爱)等,每一项议题都与村民的利益息息相关,村民无法“充耳不闻”。

  定权利,凝聚协商真内核。秭归县在实行村落协商的过程中以保障村民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为重点,通过“三权同步”来突出村民的议事主体地位。一是保证知情权,让村民“听得进”。议事之前,村落理事长和宣传员深入农户家中了解情况,收集意见,形成议题。涉及重大、牵涉面广的议题,在村落会议召开之前在显要位置张贴公告,告知会议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等。二是发挥建议权,让村民“说得出”。通过召开“坝子会”“户主会”等家门口的会议,让村民广泛交流、自由辩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同时就议题涉及到的资金分配、用工用劳、土地占用等情况提出建议,最终形成共识。同时,村落理事会成员都是德高望重的热心人士,其拍板定案后村民也不再扯皮。三是强化监督权,让村民“看得着”。一方面,留痕监督。村民直接参与协商过程,了解议事事项进展,议事结果还需参与议事人员签字或按手印确认;另一方面,专人监督。理事会中的监督员肩负着“对村落理事会是否按村落群众讨论通过的意见开展工作”的职责,对议事结果实施全程监督。

  立机制,保障协商可持续。秭归县2014年发布了《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实施办法》,对村落理事会和村落协商的长效运转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是增强培训力度,提升协商能力。秭归县每年组织“两长八员”专题培训,提升其组织协商议事能力。各乡镇也根据本地实际,分期分批组织各种技能培训。二是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协商落地。县财政自2015年起,每年为每个村预算两万元“幸福村落”建设资金,其中1万元直接拨付到村用于工作经费,主要包括为村落理事会提供办公用品、人员经费补贴、“一事一议”专项经费等;1万元安排到乡镇,实行以奖代补,从而把议题转化为项目,让协商结果惠及村民。三是延伸利益联结,筑实协商基础。按照“利益攸关方”原则,涉及单一、牵涉面较小的事项,由利益相关方个别协商解决;涉及复杂、牵涉面较广的事项,由村委会或村落理事会出面,把利益相关方召集起来共同协商。在此原则下,村落内外能够寻求最大利益共同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民主协商。

  秭归县以村落为单元的民主协商以寻求村民共同利益为出发点,不仅解决了当地农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还创造了一套民主协商长效运行的机制,显著提高了当地政府和村民的协商水平,有效激活了当地基层民主协商,为新时期农村社会治理探索出了一条可行路径。

  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供稿

责任编辑:潘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