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发稿时间:2017-08-15 00:00:00 来源: 农民日报
近日,记者从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大连市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有效遏制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发生。为此,大连市将突出抓好三个“着力点”:
着力解决监护缺失问题。今年,市民政局联合8个部门共同开展了“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要求各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在9月底之前,指导所有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同时,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6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的情况,有关部门要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对于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虐待等其他侵害行为的情况,要按规定依法处理;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条件的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着力落实日常监管。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村(居)民委员会要每月至少走访一次留守儿童家庭,全面排查留守儿童的现状,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现状,对工作中发现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对象,及时将其纳入关爱保护范围,坚决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
着力强化关爱保护力度。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要通过定期走访、重点核查等方式,随时掌握本地区留守儿童监护照料等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监护信息。教育、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分工合力,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留守儿童控辍保学、户口登记、临时监护等工作,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记者 张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