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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关注:金融支农创新十大模式

发稿时间:2017-11-02 09:02:00 来源: 中国农业新闻网-农民日报

  编者按: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各机构积极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探索形成了一批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对促进解决农业贷款难、贷款贵、风险高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为更好地总结农村金融创新经验,宣传推广贴近农民、服务农业的有效做法,农业部推荐一批金融支农创新模式。

  一、“政银担”模式

  “政银担”是指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密切分工协作,政府扶持或直接出资设立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信贷项目予以担保,银行再发放贷款。

  该模式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一是促进金融资本落地。将量大面广、额度小的农业信贷需求汇集起来,将银行与农户“一对多”的关系变成与担保公司的“一对一”,拉近了供求双方的距离,降低交易成本。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政府通过对担保公司的资本金注入,担保公司能够放大实现其净资产最高15倍的杠杆效应。三是农业信贷风险可控。将信贷风险从银行部分转移到了担保公司,分散了农业信贷风险,调动了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同时政府对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给“政银担”模式予持续的担保费用补助和风险代偿补助,确保了可持续运营。

  2015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财政支持的政策性、专注性、独立性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目前,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已完成注资446.88亿元,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已挂牌成立,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已组建并开始向县市延伸,27个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已开展实质性业务,一个多层次、广覆盖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初见雏形。其中,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创新开发的“4321”模式,由省级农担公司、省信用担保集团、银行、地方政府,按照4∶3∶2∶1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实现了风险共担,调动了各方积极性,推动了业务快速拓展。截至2017年6月末,成立一年半的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已累计为313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18.2亿元。

  二、“银行贷款+风险补偿金”模式

  “银行贷款+风险补偿金”是指由财政资金建立风险补偿金,合作银行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无担保、无抵押、低成本、简便快捷的贷款,当出现不良贷款时,按约定程序和比例从财政风险补偿金中予以补偿。

  该模式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弱化了对农民财产抵押物的要求,调动了银行积极性,有效提升了贷款可得性。二是发挥了财政资金“小钱撬大钱”的作用,可按照政府风险补偿金最高10倍的杠杆撬动银行贷款。

  江西的“财政惠农信贷通”是此类模式的典型代表。2014年,江西省、市、县三级财政筹集引导资金15亿元存入合作银行作为风险补偿金,合作银行按不低于财政风险补偿金的8倍发放贷款。在风险补偿上,按照银行实际放贷规模核定财政风险补偿比例,放贷规模越大补偿比例越高,起到了很好的激励约束作用。截至2017年6月末,江西省通过“财政惠农信贷通”累计贷款323.29亿元。江苏、河北、浙江等不少省份都对“银行贷款+风险补偿金”模式进行了推广应用。

责任编辑:张小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