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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三农”振兴乡村

发稿时间:2017-12-12 00:00:00 来源: 农民日报

  近日,记者来到吉林长春国信现代农业示范园采访,园区负责人对记者说:“吉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不但从生产标准和技术上给予指导,而且帮助我们加入了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我们的产品实现了可追溯,无形中提升了企业形象,也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据了解,吉林省农委在涉及企业服务中严格执行不准乱收费、不准乱检查、不准乱罚款、不准乱摊派、不准乱评比、不准乱刁难、不准强迫代理、不准对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强迫实行招标、不准滥用行政许可证、不准推诿扯皮等“十不准”规定,规范涉企服务要求,公开服务项目结果,受到企业的好评。

  近年来,为加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吉林省农委成立了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25个相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齐抓共管。2017年以来,吉林省农委先后出台涉及软环境建设重要文件6份,通过召开全委软环境建设工作会议,对18项软环境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方面理清农业行政执法依据,按照“三定方案”职责,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和监督检查等行政管理职权,全面理清了在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安全、植物检疫、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基本农田和耕地质量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农村审计等11个方面的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等。另一方面,积极开展行政审批职权清理和审批权下放工作,明确吉林省农委行政许可、处罚、征收、强制、确认、裁决、给付、奖励和其他职权等8大类、134项。2017年,吉林省农委通过取消下放、调整管理方式和合并部分权力事项,取消行政职权5项,调整4项,合并1项,保证履行行政职权准确科学、及时有效。

  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审批权限下放,极大地方便了县级新农村办项目管理工作。“今年头八石村在立项时申报了水泥路建设项目,这个与移民村的相关项目重复,要改项,我们仅用两三天的时间就帮助村里办完了全部手续。5月份改项,6月末就完成了1864米的边沟硬化工程。审批环节一减少,就实现了当年审批,当年完工。”梅河口市新农村办项目科科长辛书庆深有感触。

  “咱们勤跑腿,企业零跑腿。”这是省农委副主任张永林对种子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现在到行政审批大厅申办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只需从网上提交相关材料,省种子管理总站会在20天内对申办单位进行实地考核。考核合格后,再将审批意见返给审批大厅,就可以颁证了。

  在依法行政、减政放权的同时,吉林省农委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民权益。

  调处土地纠纷。吉林省农委不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机构、人才队伍、法规制度、基础规范、保障设施、调处机制等建设,提高各级调解仲裁人员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初步建成覆盖全省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体系。2016年,全省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乡村调解组织8670个,有效解决土地承包纠纷16659件。

  加强种子市场管理。2017年以来,吉林省农委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以“冬季种子企业抽查、春季种子市场联查、夏季种子基地巡查和秋冬季入库种子质量普查”四大专项行动为措施,加大对侵犯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案件查处力度。共查处假劣品种7个,未审品种41个,不规范种子标签268个,清理销毁虚假宣传单(画)12703张,取缔无证经营种子业户32家,切实推动了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有效保护了农民利益。(记者 阎红玉)

责任编辑:潘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