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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之专家解读:整治“农民身边腐败”成乡村振兴突破口

http://www.youth.cn 2018-02-11 18:15:00 中国青年网

  近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发布。文件指出,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信号。”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这体现了党中央坚决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决心。

  “显而易见,规范农村基层组织和社会治理,可以提高群众对反腐败的获得感、社会治理的获得感,使得乡村振兴有突破口和总抓手,有利于推动反腐败工作在基层的延伸和覆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侵占补贴问题多发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案例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的5年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村干部不正之风和贪腐典型案例中,大多涉及集体资产管理、惠农补贴、土地征收等。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烈山村原党委书记刘大伟,从1996年至2014年的18年里,在其担任烈山社区(烈山村)党委副书记、书记以及村办集体企业负责人等职务期间,伙同亲属及有关公职人员大肆侵吞村(居)集体资产,涉案金额超过1.5亿元。

  位于淮北市南郊的烈山社区原是个资源丰富的富裕村,但刘大伟却一手遮天,一步步“挖空”集体资产,把烈山村从一个有名的富裕村变成了贫困村。

  刘大伟的资金累积主要是通过友谊二矿。他当上矿长后,在关键岗位如采购、销售、会计都安排自家亲友,形成家族势力,使集体的矿几乎成了自家的矿。在他做矿长期间正是煤炭发展的黄金时期,大部分资金都是他一人说了算,别人无从插手,很多时候卖煤都不开收据。前几年行情好,一吨煤能卖1000多元,但刘大伟多次借口“不挣钱”不往村集体交钱。

  另一方面是土地拆迁。刘大伟利用负责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伙同他人大肆骗取拆迁补偿款。

  前不久,刘大伟因犯贪污罪、单位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法经营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30万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万元。

  挪用土地征收款也是一些村干部贪腐的惯用伎俩。2017年8月,黑龙江省纪委通报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曙光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于福祥案。

  于福祥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把曙光村当作自己的“自留地”和“独立王国”,目无法纪、大肆贪占公款,腐化堕落、极度奢靡,涉案金额达两亿多元。

  据通报,2011年至2012年,于福祥涉嫌挪用公款8520万元,至今仍有4700万元未归还;2011年,将征地补偿款1080万元以“农民新居”建设资金名义从乡农经中心借出,实际用于其个人开办的公司支出;2010年至2016年,以个人名义从农经中心借款7850万元;2011年,以“白条”支出挪用征地补偿款2000万元,致使征地工作至今无法进行。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9.4万人,比前一年增长24%,其中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4万人,比前一年增长12%;2017年,全国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2.21万个,处理15.91万人。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案例发现,中纪委网站在通报这些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时,占比较大的是两类问题:违规骗取国家补贴等专项资金问题、违规侵占挪用集体资金问题。

  关系反腐败目标实现

  在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出现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危害表现在哪些方面?

  “最大的危害是反腐败措施无法向基层延伸。反腐败工作在基层延伸的过程中受到阻碍,不利于巩固反腐败斗争的态势和目标的胜利实现。”杜治洲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杜治洲说,这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首先侵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应该获得的福利和补贴被侵占了。其次,这些行为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让群众对政府产生了怀疑和不信任,侵蚀了政府在基层群众心中的威信。

  宋伟说:“这些不正之风和违规行为本质上侵害了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这些利益突出表现为经济利益,有的时候也会表现为社会利益。另外,这会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正因为这些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危害,一直以来,中央严厉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2016年年初,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指出,“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中央由此开始了“拍苍蝇,惩微腐”、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新策略。

  此次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要严厉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对此,宋伟分析说:“第一要发挥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主体作用,并且要通过层层压实引起高度重视和大力落实;第二,各级纪委要发挥一定的监督责任,要对这些违规行为和腐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使得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没有生存的土壤;第三,在查处过程中要强化制度体系的建设,使得资金监管、惠农补贴和扶贫领域资金流向更加透明化和阳光化,制度体系更加严厉。”

  公开与问责相结合

  在严厉整治的同时,如何从制度上堵塞漏洞,避免此类现象出现?

  杜治洲认为基层信息化非常重要。他分析说,以惠农补贴发放为例,要通过信息化的手段让上级政府了解到具体发放情况,如果发放了,一定要在系统中显示、在系统中留有痕迹,这样才能压缩基层干部的自由裁量权。另外,要严肃追责。如果出现了截流资金问题,上级相关部门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层层追责,这样就会形成强烈的震慑作用。同时,要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在群众反映不规范行为的举报中,有些是比较可靠的,应该有得到及时答复的渠道。

  宋伟对预防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实行公开的制度,明确与惠农资金相关的制度、内容,然后向群众公开,让大家一目了然;第二,增强权力制约的制度建设,资金的支出、政策的批准等都要有多方权力相互制约,降低权力得不到制约的风险;第三,建立与落实相应的问责制度,也就是如果出现问题了,无论是对当事人,还是应当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人员,都要进行相应的问责。”

  “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非常重要和及时,对未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提供了基础。加强党建,加强基层党员的骨干作用,对农村的发展非常重要。避免出现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需要双管齐下。”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熊跃根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怎样双管齐下?熊跃根分析说,一方面,惠民补贴政策要尽可能透明,要通过媒体将补贴项目、补贴对象、补贴水平、补贴数额等公之于众,否则将会导致信息不透明,农民被蒙在鼓里,成为受害者。如果不让农民了解政策内容并参与政策实施过程,出现各种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所以,中央提出要发挥社会组织的参与作用。解决农村问题,就要把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除了发挥党建、党员的作用外,还要发挥农民自身的作用,通过能人和基层党员让农民自发地参与监督。

  “另一方面是要提升农民的文化水平,发挥优秀骨干分子、优秀党员的带头作用。此外,我们要进一步派出好的干部,包括吸引优秀人才、大学生、研究生等到基层接受锻炼。中央提出要派出第一书记到农村去处理好农村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政策协调、项目实施等问题,当然,第一书记要处理好自身与村干部之间的关系,搭好班子。还需注意的是,要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熊跃根说。(记者 韩丹东 法制网实习生 黄慧颖 潘晓飞)

编辑:潘倩倩 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