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既可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不再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一石激起千层浪。消息一出,立即成为一些大学生村官讨论的热门话题,有人赞成、有人质疑,也有人反对。
笔者认为,对于取消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加分政策应冷静看待。近年来,一些地方公考中的确存在加分过多过滥的现象,你加我加如同没加;另外,由于加分标准不统一、操作不规范、过程不透明等原因,一些地方加分政策不仅没有达到“鼓励奉献、促进公平”的预期目的,而且引起了公众的质疑和不满。取而代之,针对特殊群体进行定向考录、加大从基层选拔人才力度等政策措施,这对于杜绝暗箱操作、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等都具有重大意义。在对取消加分政策举手赞成的同时,偶认为还需要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解决好大学生“村官”思想认识问题。报考公务员加分,是大学生“村官”比较看重的优惠政策。取消加分政策,一方面会引起大学生“村官”的不理解,以至引起他们思想动摇,影响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会对其他大学生产生“上级不鼓励大学生到基层服务”的,影响今后大学生“村官”的招录工作。相关部门应及时对这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做出权威性解读,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大学生“村官”正确看待这项新政策新措施,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是要解决好聘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问题。大学生村官上岗前都与组织部门签订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聘用合同书》。虽然《聘用合同书》中约定“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应依法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但是,如果不征求大学生“村官”的意见由官方单方变更合同内容,大学生“村官”从心理上也难以接受。所有,相关部门应该广泛征求大学生“村官”的意见建议,统一制定补充措施,让大学生“村官”可以自主、合理地选择合同变更内容。
三是要解决好定向考录职位等相关问题。新政策规定,大学生“村官”可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但是,到底有多少机会能够报考定向考录职位,大学生“村官”们心里并没有底。因此,在公务员考录工作中,各地都应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公开定向考录,特别是县级及以下单位考录公务员,应采取计划单列的方式每年定向招录一批大学生‘村官’,以实际行动落实新政策。同时,各地应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在大学生‘村官’留村任职、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等其他出路问题上,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每名大学生“村官”聘期结束后都能有条合适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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