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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敢作敢违”哪来的“腐胆”?

http://www.youth.cn 2016-08-10 10:46:00 中国青年网

  近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了9起扶贫领域腐败的典型案例,9起案件几乎涵盖了扶贫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腐败行为,其中不乏基层扶贫工作人员。中央纪委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无视党规党纪、损坏党和政府形象的“蝼蚁”级贪腐现象重点督办、公开曝光,令人印象深刻。

  可拿“豆包不当干粮”,但可别不拿村官不当干部。尽管村官排不上“品位”,呼不出“级别”,但“上管天文地理,下管鸡毛蒜皮”,一些时候手中却拥有“绝对权力”。近几年查出的许多村官腐败案件就是明显的例子:征地拆迁、扶贫项目资金雁过拔毛;“一事一议”项目弄虚作假、骗取冒领;办理低保、养保优亲厚友,私留存折随意侵占。把国家资金、集体经济、惠民政策当成“唐僧肉”,谁逮着都想咬一口。那些“敢作敢违”的“腐胆”从何而来?

  村官“腐胆”源于权力集中。一些村干部集村里的大权小权于一身,滋长了一些村干部的骄奢淫逸情绪。致使虽没“品位”,又没“级别” 的官员但敢在公然宣称:“在这块地盘上,我就是老大,哪样事情都是我说了算”。俨然象是能颁布“圣旨”,甚至敢于上级党委、政府叫板的“土皇帝”。从随意挪用、截留、虚报、冒领、侵占扶贫资金,到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没有不敢说话,没有不敢违的事。

  村官“腐胆”与体制性缺陷。虽然《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民会议是村民自治组织系统中最高权力机构。但一些地方村民在召开一事一议、扶贫项目、低保评定、三资管理会议时却处于“虚置状态”,多年很少甚至基本不召开村民会议,即使召开为数不多的村民会议,主要也是村干部向村民布置任务。由于缺乏监督机制和评议手段,村干部的所作所为也没法得到有效制约,因此他们很容易发生滥用职权为己谋利的问题。 村官“腐胆”与所有权缺位有关。从各地曝光的村官腐败案件来看,很多地方村集体经济名义上属于集体,实际上谁也不能真正负责和拥有,资产处置、项目合同、资金使用等,都是由村主要干部一人说了算,村干部都是实际的掌控人。这也是一些村官面对利益诱惑把持不住,动手脚、玩猫腻,将贪婪的手伸向国家、集体的重要原因。

  “老虎”会危害党和国家大业,“蚁穴”也可以使“千里之堤”崩溃。“村官腐败”带有一定程度的普遍性,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在当今扶贫攻坚关键时期,决不允许任何一级党员干部挑战党纪国法,在扶贫项目、资金上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各级监管部门必须从具体抓起、从细微抓起,切实做到项目公开透明、政策精准有力,让各级党员干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真正成为“干事、干净”的好当家人。(文/小溪河)

编辑:潘倩倩 来源:张家界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