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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育要为乡村振兴贡献什么

发稿时间:2022-06-08 09:28:00 来源: 光明日报

  【专家视角】

  教育是乡村的重要支柱,承担着为乡村发展提供人才条件、文化条件等重要功能。当前,需要找准乡村教育的发力点,强化乡村教育与乡村其他发展环节的结合,消解城乡教育不平衡,促进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以需求性教育疏通乡村发展中“束书不观”的堵点

  乡村教育既要“扎根”,又要“破土”,实现生活式、需要式、生存式、尊重式教育,避免“束书不观”、脱离现实的空疏学风,让学生增知识、强精神、强化乡村发展认同,激活他们投身乡村振兴的主动性和自信品质。

  一方面,乡村教育应当关注乡村发展,面向乡村生活。农村长大的孩子,理应有着丰富的乡村生活经验和情感。乡村教育需坚持立足乡村生活之中,开发本土性的教育资源,建设富有特色的教育资源库,形成特色课堂、特色项目,以真实、贴切的教学内容提升教育效果,激发学生在学校学习过程中对乡村的情感共鸣和价值认同。特别是“双减”政策的实施,有助于乡村教育发展“有根的特色教育”。需注意的是,乡村教育既要“减”又要“增”,“增”,一方面是指以红色教育为引擎,挖掘乡村革命故事,传承红色革命意志,增强学生的爱国感情,丰富课堂色彩;另一方面是以“绿色”为主打色,明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强化生态教育,打造乡村教育的亮点,引导学生参与到农业劳动之中,在劳动中塑造品格。

  另一方面,乡村教育应当回归教育本质,面向学生群体。“学生少”是很多乡村学校的现状,基于此,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更要精准化。需要明确的是,乡村教育不是“鲤鱼跃龙门”的个体式关注,而是面向所有需要被关心的个体,应重视学生群体的发展,坚持因材施教、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的受众群体,可通过在乡村举办展览、知识讲座、兴趣培训班、学习大讲堂等方式满足其需求。应尊重个体性差异,建立乡村少年宫,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艺术辅导等帮助与服务。

  以系统性教育改善乡村发展中“一木难扶”的难点

  乡村教育是嵌于乡村文化、农民权益、社会治理等多个领域之内的焦点和中心问题,教育元素要与其他元素协同配合,共同下好“一盘棋”,打造以点带面的“1+1>2”的乡村振兴系统机制,避免教育发展单打独斗、“一木难扶”。

  首先,完善“组织+教育”的发展模式。依靠党的全面领导,做好顶层设计,打破地域限制,整体提升乡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可由县级党组织直接领导乡村教育建设,将乡村教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吸引社会力量关注与帮扶乡村教育,改善乡村学校办学质量。由教育部门牵头,联系相关部门,齐抓共建,投入到乡村教育的资源整合与优化之中。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聘请专家学者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以教育为主题的培训,增强他们为乡村教育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其次,打造“文化+教育”的发展模式。乡村学校应重视对学生的文化供给,扩充学生知识储备,开阔视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应将乡村文化的可贵因素融入学校文化建设之中,让“软实力”成为乡村教育发展的“硬支撑”。如村规民约等乡村文化,蕴含着深厚的乡土情意、乡土思维,可开设专门的文化课,设定丰富多样的授课内容,让乡村文化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滋养,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同时,树立富有特色的乡村精神旗帜,如弘扬“南泥湾精神”等代表农村农民奋斗形象的可贵精神,树立以张桂梅、张鹏程等为代表的乡村教育模范,形成乡村振兴中的精神坐标,以“小气场”推动形成“大气候”。

  再次,强化“人才+教育”的发展模式。应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引导农民学习新思想、新技术,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扎稳乡村教育和乡村振兴的根基。鼓励“能工巧匠、民间艺人”等乡土人才进课堂,开设技能学习班,既面向学生,也面向成人,以专业技能丰富乡村教育内容。创新人才柔性引进管理办法,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的人才,在人才发展政策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和倾斜,努力营造人才振兴促教育、教育促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以开放性教育化解乡村发展“茕茕孑立”的“忧点”

  乡村教育兴则乡村兴。新时代乡村教育要走开放、多样的发展道路,以乡村学校为主、社会各方资源为辅,形成立体的多样化教育主体,让乡村学校力量单薄的“忧点”转化成“汇智聚力”的优点。

  一是要推动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注重发挥群众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运用宣传栏、村民会议等方式,引导农民参与到乡村教育的建设中来,共同丰富乡村教育的社会情感、价值情感。重视学生的家庭教育,定期组织座谈、家访、家长会,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打造学校、家庭携手共进的教育模式。利用乡村舞台和服务中心,开展家庭教育知识、理论政策宣讲等活动,为群众送书刊、信息等共享资料。对于不具备完整家庭教育能力的经济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和留守家庭等,应开展维护其权益的教育服务活动,以“学校+家庭”的模式共担教育责任。

  二是要推动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整合学校、相关社会单位的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提供适合乡村学生特点的活动场馆、场地和设施,完善学生社会活动项目,提高活动场所影响力。成立乡村助导机构,把关心学生成长纳入乡村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为乡村学生提供必要的成长辅导和道德教育服务。基层政府和学校可以共同组织学生参加公益性劳动与实践,打造“四个一”活动(一场讲座、一次观摩、一次演讲、一次写作),让学生在活动中了解社会、了解民生。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利用各种协会鼓励民间投资乡村教育,建立乡村教育发展基金,赞助公益性乡村教育活动和项目;建设乡村电子阅览室,提供优秀读物和文体器材。

  三是要推动乡村教育与城市教育相结合。提升乡村教育质量,教师是关键。乡村教师迫切需要与更多同行加强交流,通过更多、更规范的平台学习专业技能,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应树立乡村教育与城市教育“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发展理念,打造乡村教师与城市教师交流平台,为每个乡村学校配备一定数量的联络员,定点帮扶,开展讲座、宣讲等活动,就教学理念、教学方式等沟通交流、相互学习。乡村教育要善于运用网络技术,可通过网络将同年级的城市学校学生与乡村学校学生联结起来,定期让城乡学生开展线上交流学习,增进了解、拉近距离,让孩子们在同一片教育晴空下茁壮成长。

  (作者:徐秦法、刘星亮,分别系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左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