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延包试点工作有了明确的方向指引。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反复强调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关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事关亿万农户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长治久安,事关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意见》的出台,是落实“长久不变”政策的具体举措,给亿万农户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土地承包关系为何要“长久不变”?
回望历史,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始终是农村持续发展的基石。从1978年农村改革大幕开启,到1999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被写入宪法,再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明确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断巩固和完善。实践证明,土地稳,农民就稳,农业生产力就稳,农村社会就稳。
倾听民声,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是农民最朴素、最强烈的期盼。如果承包地频繁打乱重分,就不会有人愿意在土地上精耕细作、长期投入,进而挫伤经营主体发展信心,影响农业生产稳定。中国农村的改革实践已经证明,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能释放农民内生动力,激活土地最大价值。从第一轮承包期15年,到第二轮承包期30年,再到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就是要让广大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更加稳定的经营预期和更长远的规划空间,安心生产、放心发展,从根本上稳定“三农”基本盘。
当前,延包试点工作已进入全面推开阶段。“十五五”期间约有1.6亿承包农户的土地到期,占全国承包农户总数的80%以上。总的来看,延包试点工作涉及15亿多亩农村承包地、2亿多农户的切身利益,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深刻认识开展延包试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及早谋划、周密部署,把《意见》的指导方针和政策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轮到期延包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延包试点工作中,要坚持集体所有制不动摇,严禁打破原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界限在全村范围内搞平均承包;要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承包地要保持稳定,发包方及其他组织、个人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大稳定”是前提,更是底线。要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为起点再延长承包期30年。以户为单位开展延包,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不能推倒重来、打乱重分。
“小调整”要规范,更要从严。“小调整”的前提是“大稳定”。“小调整”是指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别农户之间进行承包地小范围适当调整,仅限于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必须依法依规从严掌握“小调整”。
突出矛盾要化解,更要稳妥。对于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放弃承包等无地农户的合法权益要依法维护。对于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农户的合理诉求,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妥善处置。机动地、依法收回土地、新增耕地等资源,要优先用于保障无地少地农户的生计。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集体收益分配、提供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土地以外的方式解决。要打破数据信息壁垒、加强信息共享等,充分保障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入赘婿等群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做好跨区域协调工作,既要避免“两头空”,也要防止“两头占”。归根结底,就是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鼓励农民集体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因地制宜探索延包具体路径和办法,依法维护农户合法土地承包权益。
土地稳则民心安,民心聚则乡村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是稳定之策、民生之策、发展之策。要坚定不移地把这项政策落实落细,凝聚起亿万农民投身乡村振兴的磅礴力量,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农民日报全媒体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