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

村官

首页 >> 招考信息 >> 正文

2017年重庆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720名通知公告

发稿时间:2017-08-11 08:58:10 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和中组部、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社保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2017年,重庆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720名。有关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选聘计划详见《2017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含团干部),有培养潜质。

  3.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吃苦奉献精神。

  4.学习成绩优良。本科学历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选聘资格。

  5.截止2017年8月24日,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年8月24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24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胜任农村基层工作。

  7.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户籍、性别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重庆市在岗大学生村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

责任编辑:潘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