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州2017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发稿时间:2017-09-25 09:52:59 来源: 红河人才网
6.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工作原则上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个人申报。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考核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考核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乡镇(街道)党(工)委。
(2)初步审核。乡镇(街道)党(工)委对《考核信息采集表》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上报县(市)党委组织部。
(3)复审及评分。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成考核组,对《考核信息采集表》相关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及评分。《考核信息采集表》上的内容原则上由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予以证明,报考人员无法提供材料予以证明的,由考核组予以认定。
(4)结果公示。考核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报考人员,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包括基础分、加分和扣分。基础分满分为60分,考核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分。加分满分为40分,扣分按照实际扣分项累加计算,不设上限,加分、扣分分值根据相关规定评定。考核分=基础分+累计加分-累计扣分。
7.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2017年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领取准考证地点:红河州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科(州委办公楼A407室)。电话:0873-3722280。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其中面试成绩由面试和综合考核构成(面试占40%,综合考核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1.笔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8日。
笔试具体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根据考试情况确定。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具体公布时间和有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2.
面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得分满分为100分,面试得分(不含综合考核评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面试时间及地点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面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布。
(三)选岗
本次招聘考生不申报具体岗位,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岗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所占权重均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如果综合成绩并列的,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面试成绩再并列的,再按综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具体选岗相关事宜另行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