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市板桥镇政府招聘大学生村官22名
发稿时间:2018-11-30 09:02:00 来源: 中公考试网
因工作需要,现板桥镇人民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22名大学生村官和27名镇政府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将安排到本镇各村庄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及方式
(一)招聘人数: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49名。其中大学生村官22名(男女不限),镇政府工作人员27名( 应急岗、司机和水电工为男性,其它岗男女不限)。
(二)招聘方式: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和镇政府工作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对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大学生村官须具有板桥镇户籍;镇政府工作人员须具有东方市户籍。
3、大学生村官、镇政府党政办、扶贫工作站、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应急分队、便民服务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毕业证),应急分队人员具有部队经历者优先;大学生村官和镇政府党政办、扶贫工作站、便民服务工作人员年龄满18周岁至30周岁(含)以下,应急分队、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人员年龄满18周岁至35周岁(含)以下;后勤服务具有初中毕业(含)以上学历,门卫和电工岗年龄满18周岁至45周岁(含)以下(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司机、食堂工勤和环卫岗年龄满18周岁至55周岁(含)以下(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并服从工作调剂。
4、大学生村官和镇政府党政办、扶贫工作站、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便民服务工作人员必须熟悉运用办公软件等电脑网络知识。
5、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或低保家庭人员优先。
(二)岗位职责:
1、大学生村官:主要工作包括村便民代办员、村邮员、农保员和统计员等,同时协助村脱贫攻坚中队做好扶贫档案整理、村委会日常工作和村党支部党建资料整理工作等。
2、镇政府工作人员: 负责党政办、扶贫工作站、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应急管理、便民服务、后勤服务等相关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东方市政府网站和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 15:30—18:00,(周末正常报名)。
3、报名地点:海南省东方市二环北路东侧东鑫小区A栋1单元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和火车道口之间),只接受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从网上下载打印)及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蓝底照片3张,报考应急岗须提交退伍证。
5、报名后,笔试和面试时间、笔试和面试成绩等相关信息只在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和微信群发布,考生应实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所有参加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和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2、参与非法邪教组织,参与黄、赌、毒等活动,在政法机关有记录的;
3、被政法机关、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解除,以及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在当地公安部门有记录的;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应急分队人员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
1、笔试(占总分 60%):笔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涵盖常识、公共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卷面满分 100 分,评分时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参加考试的考生, 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实际情况,划定笔试入围分数线,成绩将公布在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2、面试(占总分 40%):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比例为 1:2确定面试人员(入围排名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考生确定。面试由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和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原则上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体检。
3、笔试、 面试后,按比例计算各个考生的综合成绩, 若出现同分数者,中共党员或有一年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其余情况下,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入围人员中,出现排名末位两人或两人以上综合成绩相同且超过计划录用人数的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五)体检:
1、笔试、 面试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果 3 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 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审:
1、体检结束后,将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的内容按第四项招聘程序中第(三)小项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进行逐条审查。
2、对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不在其它途径公示,各位考生应实时关注。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向板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反映,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由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与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并将拟聘用人员派遣到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工作。
五、薪酬待遇
1、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按3350元/人/月,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部分的五险;
2、财务人员工资待遇按3500元/人/月,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部分的五险;
3、镇政府党政办、扶贫工作站、项目管理、应急分队、便民服务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3000元/人/月,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部分的五险;
4、后勤服务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2500元/人/月,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部分的五险;
以上聘用人员费用纳入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往后年度应发工资随着最低社保基数调整进行动态调整。
六、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满根据岗位需要可续签,人员管理和考核由板桥镇党政办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试用期和年终考核不合格者,退回派遣公司。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板桥镇人民政府负责,委托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板桥镇人民政府对整个过程实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本次招聘由板桥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25830185(板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0898-25563638(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