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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安居区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公告

发稿时间:2019-02-20 11:20:00 来源: 安居区人民政府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组织部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8〕82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决定从我区面向全省统筹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在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和安居区劳动保障大楼公示栏张贴公示):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面向遂宁市安居区在岗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6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安排到乡镇中小学校工作。

  (二)招聘条件

  遂宁市安居区2016年及以前选聘,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服务期间未经组织批准自行离职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组织一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一)报名要求

  1.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选聘和续聘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任职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及近一个聘期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7)《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

  (8)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聘期内未获奖的可不提供);

  (9)创业成绩证明材料(聘期内未创业的可不提供);

  (10)本人近期2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供资料进行联合审查。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报名环节的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邀请区内外专家具体实施,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具体事宜如下:

  (一)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三)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须知。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及时在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面试缺考者不得参加体检)。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招聘单位和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区委组织部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五、政审考察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参照公务员考察程序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主要通过民意测评、实地走访座谈、查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群众公认度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本人年龄、文化程度、主要社会关系、年度考核、获奖情况等进行全面了解。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区委组织部0825-8663679;区人社局0825-8665378)。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结束,按程序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后,确定聘用人员工作岗位并组织签订聘用合同,具体工作岗位由区教育局提供,拟聘用人员按照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选岗,选岗时间、地点、方式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8〕82号)文件规定,本次从大学生村官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聘用之日起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区)或区内其他区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委监督下进行,严格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程序,阳光作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若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当事人招聘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八、其他事宜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因报名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各个环节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报名者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区委组织部。因无法与报名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负责。

  九、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8663679 0825-8665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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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附件2.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组织部 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9日

责任编辑:左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