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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举措”为大学生村官发展政策献言

发稿时间:2017-09-13 09:19:00 来源: 中国网

  有目标,才有努力的动力。大学生村官刚出校园,到了村里完全是“零起点”,既没有驻村干部那样有正式的编制、较高的工资作为保障,也没有当地村干部那样有土地、有人脉,可以发展产业,他们要得到村民的拥戴、村干部的认可和上级部门的赏识非常不容易。“五举措”为大学生村官发展政策献言。

  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权利保障制度。要保证大学生村官职位的稳定,确保他们在挂职期间职位不会出现变更。通过继续完善转移支付体制,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规范转移支付的程序,同时也需要完善各级政府按比例承担大学生村官工资福利的有关政策,提高大学生的物质待遇,政府也要制定优惠政策,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完善大学生村官的选拔和任用机制。完善的选拔体制,要有合理化和科学化的选拔标准,不能带有歧视性要求,并要保障选拔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选拔要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严肃、严格的选拔程序,选出真才实学的优秀大学生到基层服务,以保证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还要加强选拔过程的透明度,向公民公开选拔流程、经过和结果,加强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另外,各级政府应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不能只让大学生们停留在配角和附属地位,要重视对他们的培养,使其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

  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的后续政策。对大学生挂职期满后要有通盘考虑,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将会严重挫伤大学生村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北京市的经验值得借鉴。北京市规定3年合同期满后,如果工作需要,本人也愿意,可以续签合同,继续留在村里工作;如果本人希望到其他地方发展,也可以自愿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要加强对大学生村官任用的监督评价。一是分期评估,循序渐进。大学生融入到基层实践工作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应该在其工作的适应前期、成熟中期及其发展后期进行相应的效绩评估监督。二是注重过程和成果的综合考评。一套完备的评估体系不仅只是重视其计划实施的结果,也包括在其具体工作过程中根据计划实施中存在的缺点或错误,适时改进,不断充实和完善。因此,“大学生村官计划”在各地实行过程中,地方政府应根据各自实施的情况,对原有的政策措施作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三是政策透明,群众监督。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应从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并积极倾听和采纳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坚持以群众的监督评估为客观标准,实现政策的透明化、公开化和科学化。

  在推行大学生村官工作时,要给予学校、乡村一定自主权。农村有其特有的社情民意,做任何工作都要尊重农村实际,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前,首先应当考虑当地的生产现状、生产条件和财政状况,根据需求再作规划。地方政府在制定相对统一的选人标准后,应将选择权力下放到学校、院系和乡镇、行政村,只有实现对接,才能盲目性,选择最合适的人安排到最需要的地方去。(文/曾小明)

责任编辑:潘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