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新华社的报道梳理了近期典型的“捂、堵、拖”事件,包括今年2月1日,连霍高速河南渑池段义昌大桥因一辆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发生爆炸,造成半幅桥面垮塌、多车坠桥、10人死亡,至今没有公布事故最终处理结果;今年5月爆出的张艺谋有多名子女事件,无锡市计生委称“尽快答复”已近半年;“气功大师”王林非法行医事件,如何处理杳无音讯;河南林州民警摔童案,事发至曝光长达一个月时间;山西苯胺泄漏,迟报缓报造成事态恶化。
近年来,推行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政府是一个总体趋势,也是中央对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提出的要求。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不可否认,自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我国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效,不少地方和部门能够及时针对社会热点展开调查,直面问题,积极回应。然而,与公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不少地方和部门存在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或者把一些简单表态当作“缓兵之计”等问题,比如上述新华社报道中所举的例子,比如此前媒体频频曝光的一些律师、专家和普通百姓申请公开某些信息遭拒的情况。
不可否认,诸如“正在调查”、“一定严惩”或者干脆默不做声,以及“不掌握这方面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不便公开”之类的回应可能确有现实情况复杂、调查需假以时日的因素,但更多的时候,这中间的“小九九”恐怕就像“皇帝的新装”一样,早已被公众看出端倪,这些“缓兵之计”不过是在等公众遗忘,等新的、更恶劣的事情爆出,然后成功淡出公众视野和舆情中心。
此时此刻,上述被梳理、盘点的当事地方政府部门和人员一定在埋怨——本来大家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媒体一追问,又想起来了,如何是好?
印象中,新华社定期追踪一些热点舆情事件的处理结果、最新进展已不止一两次,每一次都会有“捂、堵、拖”的地方和部门被点名,有些甚至一再被曝光。客观地说,这不是跟谁过不去,而是履行媒体的监督责任和义务,敦促事件尽快解决。如果媒体也跟着公众一起遗忘,那么不了了之的事情只怕会越来越多。
让人遗憾的是,与媒体“掀、追、究”的着急相比,一些被监督的对象和部门往往很淡定——你报道你的,我处理我的,我想处理谁、想什么时候处理、想怎么处理,我自己说了算,你若不嫌烦嫌累,尽管继续报。长此以往,这似乎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媒体曝光一次——相关部门回应一下——媒体追问一次——相关部门再敷衍一回。
无论哪一个政府部门都没有混日子的权力。“捂”住真相、“堵”住追问、“拖”住处理,短时间内可能是躲过了风头,但真相早晚会见光,拖着不处理往往会激起更强烈的质疑,最终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会更大。
为何“捂、堵、拖”?为谁“捂、堵、拖”?公众心里有杆秤。若牵涉的是无权无势的“平头小卒”,一些部门会“捂、堵、拖”吗?若真相的曝光有助于官运亨通、“政绩”斐然,一些人会“捂、堵、拖”吗?说到底,要“捂、堵、拖”的,往往是那些于政府形象无益的丑事。
如果说“捂、堵、拖”只关乎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形象与前程,媒体或许不会如此锲而不舍。问题是,一些被“捂、堵、拖”的事情往往关涉公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公共安全,试想,桥梁垮塌的原因含混其辞、镉超标大米的流向无可奉告、非法行医的处理杳无音信,难道只是一座桥、一批大米、一个骗子的事情吗?
说到底,相关部门敢于、乐于“捂、堵、拖”,还是因为这么做的成本很低、收效很大。如果任何“捂、堵、拖”的事情都能被及时追责,任何怠于履行职责、混日子的公职部门和人员都将因此被摘官帽、断仕途,这些伎俩还会一再发生和奏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