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微敖 北京报道
靴子终于落地。
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这标志着延宕多年的“单独二胎”政策将正式实施。
“据我所知,‘单独二胎’政策将不会分省试点,而是一次性全面放开。”接近国家卫计委的一位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接下来是依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个省份的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修改各自的《计划生育条例》,将新政策在法理上予以确认。这一步骤预计在今年年底至明年年初即可进行。
一项受到学界一定认同的测算显示,如果2015年全国城乡统一放开“单独二胎”,则每年多出生的人口将比现在增加100万人左右,超过200万人的可能性很小。
6年前已开始准备方案
据了解,至迟从2007年开始,包括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社会学院等在内的数家研究机构就已接受当时的国家人口计生委委托,就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完善展开调研。
2010年1月,在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征求意见稿)》中,就提到要“稳妥开展实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试点工作”。
当时由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教授带领的团队制定的试点方案是 “三步走”:即从2011年开始,首先开放东北地区及浙江等省试行“单独”二胎政策;第二步,放开京沪等省份;第三步,2015年前,在全国全面放开“单独二胎”政策。
翟的这一方案在2010年下半年经过修改微调后曾提交国务院。2011年7月,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半年工作暨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形成共识:在自愿原则下,可选择一些试点省份进行“单独二胎”试点。
但因部分非计生系统的官员及学者的反对,加上国家人口计生委人事变更、2012年“十八大”召开和随后的国务院政府机构改革等众多因素,“单独二胎”政策一度搁置。
今年3月,国务院进行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国家人口计生委与卫生部合并成立国家卫计委。在6月确定了卫计委的“三定”方案后,启动“单独二胎”一事再次进入官方议程。(本报曾于2013年8月2日率先对此事进行了独家报道,详见《“单独二胎”政策再入官方议程 或今年年底试行》)。
多年的研讨和争议,最终转化为三中全会的改革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