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北京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工作的通知》【京农经〔2013〕13号】。我所在的小营村根据上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迅速组织开展了集体经济合同的清理工作,随着这项工作的逐渐推进,就越发坚定了我留在农村服务的信念,因为这项工作使我认识到我的所学能够在农村基层发挥作用,能够为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同时这也为我指明了今后在农村基层的努力方向。
作为一名大学生村官,我全程参与了集体经济合同的清理工作:首先撰写了合同清查的实施细则、设定了合同清查的制式表格和标准,逐一对单位427份经济合同进行了清查,并就存在的问题与单位的老同志进行沟通交流,探寻这些合同的签订背景。随后,又对合同清理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和归类,总结了包括合同主体不完备、合同期限不明确、合同形式不合规范等七大类问题,每一大类下又有小类。再次,作为一名法学硕士,我对如何从法律上解决合同清查发现的七大类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邀请专业人士对我的意见进行了完善和补正,形成了最终的合同问题处理报告。最后,根据处理报告组织开展了对合同问题的规范工作,亲自起草了各类问题的处理范文,并参与了对商户的洽谈,目前我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工作已基本结束,除少数涉及复杂利益关系的问题尚未清理规范完成外,其他问题合同已全部清理规范完成。最后,撰写了整个合同清查规范的工作总结。
总体上看,我村集体经济合同在签订程序、违约责任、合同期限等方面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但实际上,这些问题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是能够避免的。这些在当时看似简单的事情,却给我们今后对这些合同的执行、解除等埋下了隐患,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集体经济的健康运行。
当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还普遍缺乏法律人才,村民的法律意识整体比较淡薄,类似情况在我村同样存在。小营村地处城乡结合部,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人口和投资迅速增加,市场交易类型日趋复杂多样,村集体经济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离不开法律为其保驾护航。通过本次经济合同清理,一方面为我们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展消除了大量的法律风险,也为我们今后的发展提供了珍贵的经验;同时,也让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拥有经济法学硕士学位的大学生村官,我可以充分发挥所学,尽量降低我村集体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为农村地区的社会和谐做出自己的努力。
我们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基层工作,离不开一腔热血,离不开长期扎根农村的决心和梦想,更离不开脚踏实地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价值。能够看见自己的努力为村集体争取了实实在在的利益,能够为身边的村民创造一些实惠,并得到大家的认可,这是一件幸福的事,而我正行进在这个方向之中。
海淀区东升镇大学生村官 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