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继5月公布将在辖区内选聘3932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后,日前又决定面向全国各省(区、市)再选聘500名大学生村官,以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目标。
这500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级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报名条件包括:2010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优先,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等。报名工作于9月底结束。
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一次性发放安置费和交通工具购置补贴3000元。原则上按人均每年2000元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
同时,自治区每年将拿出10%~15%的公务员名额,面向达到一定服务年限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聘期内工作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参加村“两委”选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符合各地公开选拔基层领导干部条件的大学生村官,鼓励参加公开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