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宁畲族自治县选聘到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和《景宁畲族自治县选聘到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试行)相继出台,这是该县着力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和使用的重大举措,也是有效贯彻中央领导“使大学生到农村下得去、呆得住、干得好、流得动”讲话精神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两个《办法》的出台,为该县大学生村官的锻炼成才提供了宽广舞台,也为他们未来的成长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明确岗位职责。一是确定岗位,合理安排。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所在乡镇(管理区)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安排工作岗位,可以安排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居) 委会主任助理、村(社区) 团支部书记、妇委会主任、文书等职务;二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积极创造条件,让高校毕业生参与乡镇、村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投身基层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区建设,开展为民服务,确保高校毕业生有职可履、有事可做、有章可循、有责可究,最大限度地发挥好作用。
二、狠抓教育培训。一是规范培训形式。把高校毕业生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并通过三个层面加以落实。新选聘录用的,组织时间不少于一周的上岗培训;工作期间,每年组织一次以上专题培训或知识更新培训;同时,要求各乡镇(管理区)抓好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每年组织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少于一周;二是丰富培训内容。以党在农村和社区的方针政策、“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基层工作实务等为主,特别注意加强农村实用技能和专业技术培训;三是创新培训方式。综合运用集中授课、交流研讨、考察观摩、实地培训、巡回演讲、挂职锻炼、典型示范等形式增强效果,还要求各乡镇(管理区)积极创造条件,确定一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产业基地、农业企业、工业企业等作为高校毕业生的培训实践基地。
三、加强培养使用。对高校毕业生放手使用,压担锻炼,让他们参加村(社区) 重要会议,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和重大活动,列席本乡镇(管理区) 的全体干部工作会议和各工作片例会。在此基础上,经组织部门同意,可根据需要选派到上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示范村和示范社区等进行不超过1个月的短期实践锻炼。还可根据工作需要和高校毕业生本人意愿,由各乡镇(管理区)提出意见,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后,在村(社区) 之间开展轮岗交流,促进合理流动。按照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党政干部培养链的要求,对在村(社区) 工作2 年以上,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群众信任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推荐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乡镇(管理区)团干部和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条件成熟的可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和程序,推荐为乡镇(管理区) 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并创造条件推选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团代会、妇代会代表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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