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开展的“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中,黑龙江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从上到下,由下至上,上下联动,创新进取,“法律进乡村”、“法律大集”等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使这片充满希望的沃土呈现出夺目光彩。
强化制度建设
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黑龙江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比重较大,抓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对促进黑龙江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大局、强化依法治省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决定性意义。
从“五五”普法规划之初,就如何开展好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黑龙江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已有了清晰明确的认识。2006年,他们通过调研,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全省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对黑龙江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和安排。该意见得到了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充分肯定。2007年,黑龙江省委宣传部、依法治省办、省农委和省司法厅四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法律进乡村”工作方案,并在全省乡镇广泛组织开展了“法律大集”活动。今年,黑龙江全省乡镇又大张旗鼓地开展了一系列“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据统计,目前该省已有900个乡镇设立了“法律大集”活动固定场所,有40多个行业、部门参加,全社会参与程度越来越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共享平台也越来越多,法治文化氛围越来越浓厚,已基本形成了农村“大普法”工作格局,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创新工作形式
农村普法工作有实效
黑龙江各地积极开展“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各地、各部门普遍开展了送法下乡、法律咨询服务等系列活动。齐齐哈尔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与行政村对接,常年担任农民法律顾问;双鸭山组织编写了《农民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免费向农民发放;大庆对全市农村“法律明白人”进行了培训;鸡东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走十乡、到百村、访千户、谈万人”的“十乡百村”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成立了六个组,每个组都配备了一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赴全县11个乡镇、123个村屯,广泛宣传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为农民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伊春铁力组织开展了“法律自助餐”活动……这些活动都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在“法律进乡村”活动中,黑龙江省狠抓工作载体创新,全省乡镇普遍开展了农村“法律大集”活动。该省从2007年开始,每年5月至9月,每月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为农民提供一次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截至目前,黑龙江各地已组织开展了80多个主题宣传活动,全省有32个部门、行业和系统参与其中,活动覆盖114个县(市)和900个乡(镇),开展 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制文艺演出活动达1200场次。通过建立“法律明白人”服务制度,以乡镇司法所、农村法律服务所为依托,开展法律咨询4000多次,解答农民法律问题20000余个。为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去年9月份,该省在通河县召开了全省“法律进乡村”现场推进会,黑龙江省政协、省农委和省司法厅等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出席了会议。此外,黑龙江还在全省总结推广了通河县“法律农家院”、宾县“法律大篷车乡村行”和“法律十到农家”、双城市“法律电影进村入屯”等20多个先进典型的经验。
三是在全省开展了外出务工人员“四个一”活动(写一封慰问信、答一份法律知识答卷、填写一张调查问卷、发放一张法律伴你行服务卡)。在“致进城务工返乡农民的一封信”征文活动中,各级领导、基层工作人员踊跃投稿,收到质量较高的征文达200余封。“四个一”活动不仅实现了进城务工农民遵法、守法、维权行为关口前移,而且增强了农民工的维权守法意识。
四是通过集中辅导、法律问答等形式,共培训乡(镇)干部、农村“两委”干部、乡村教师近8000人次。
五是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化。目前,黑龙江全省已有187个村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村、31个村被命名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