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问劳动合同法――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
1月26日,江西南昌市西湖区下岗工人在送温暖活动中,得到劳动岗位,获得“劳动合同书”。 人民图片
阅读提示: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从制定、颁布到实施都曾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今两年过去,这部法律的实施效果如何?我们该如何评价这部法律的作用?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记者就社会关注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
1 问
出发点是规范劳动合同,保护劳动者权益
记者:当初制定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出发点是什么?
乌日图:在出台劳动合同法之前,虽然有劳动法和一系列与劳动保护相关的条例、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但是在劳动力市场上很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劳资双方没有一个受法律保护的、规范的劳动合同,这是造成劳动者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的一个重要原因。与之相关的还有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够规范,劳动合同期限比较短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才制定了这部劳动合同法。
2 问
劳动合同签订率有了明显提高
记者: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效果如何,产生的最大变化是什么?
乌日图:这部法律于2008年1月1日实施后,当年全国人大就组织了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进行执法检查是比较少的,说明这部法律社会非常关注,全国人大极为谨慎。吴邦国委员长当时对执法检查提出要解决四个问题: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二是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三是劳务派遣的形式问题,四是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2008年的执法检查重点围绕解决上述四个问题展开。检查组认为,和立法前相比较,劳动合同签订率有了明显的提高,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有所改善,劳务派遣无序蔓延的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问题也得到了比较大程度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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