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特定条件下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产物。近年来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产生着不容忽视的影响。因此,了解农村宗族文化存在的原因、对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作用及应对策略等,将有助于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
一、宗族文化存在的原因
从经济上来看,小农经济是宗族文化赖以存在的基础。由于小农经济条件下的农民具有天然的分散性和封闭性,社会化程度低下,极容易使宗族势力获得生存空间。在现阶段的农村中,家庭是最基本的生产和经营单位。这种细小的生产经营方式在抵御农业生产的社会风险方面先天不足,面对生产工具缺乏、劳动力不足、生产资金短缺、经营渠道不畅、信息闭塞等生产性问题,它天然地需要社会互助与支持。这时,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未健全的情况下,对于深受悠久而深厚的家族文化影响的农民来说,依靠、依赖、利用宗族资源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从政治上看,公共权力弱化,是宗族权力复活的政治条件。 在农村,自治性群众组织即村民委员会形使着管理农村基层社区的职能。然而,由于村民自治组织对村民生活的介入和对社区运转的调控能力的薄弱。注定了以宗族势力为代表的非正式组织对部分自治权力的僭取,从而导致农民对宗族势力的依赖。
从文化传统看,我国自周朝时确立的宗法制度,经过长期发展,逐步形成了独特的宗法文化。这种文化具有较强的稳定性。特别是其心理层面已根植于我们民族心理而得以延续。比如中国人仍普遍具有的“圈子意识”、讲人缘、讲交情、讲关系、讲面子等习俗便是这种心理的反映。
二、宗族文化对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消极作用
虽然宗族文化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对于组织生产、互相救助等方面有一定的正向作用。但是,宗族思想以及它所伴生的任人唯亲、保守、排外等思想,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利于乡村基层政权与村民自治制度发挥作用,有碍农村政治文明建设
社会组织形成的条件必须冲破血缘的羁绊,但在中国的农村,往往村级政治领域与宗族势力范围重合,村民自治不可避免地受到宗族势力的制肘。宗族精英介入村政,大大销蚀了以法理为基础的基层组织的应有权威,宗族权力成为了与国家行政、司法权力平行的一种私人性质的权力。这直接影响了农村的政治走向,直接影响了政治民主化进程,阻碍了政治文明建设。
当前,有些乡村在宗法观念作用下,村民们未能或难以实现自身角色意识的转换。在行为中注重的是自己与本宗族、家族的关系而对自身与社会的关系意识淡薄。在狭隘、封闭的意识作用下,强调家族、家庭的整体利益,村民自治中的选举往往成为家族间争夺领导权的竞争。
三、化解宗族文化负面影响的策略
(一)、加快经济建设,提高生产力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家族势力在现阶段农村社会的存在,从根本上说仍然是与乡村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相联系的。清除宗族势力的根本措施是打破它存在的经济基础。就目前中国农村来说,最重要的是发展经济,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的各种合作组织,以便在经济水平提高的基础上实现生产方式的顺利转换。彻底打破农村相对封闭的分散经营格局,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向商品化、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二)、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
目前,我国广大乡村已普遍确立了村民自治制度。要大力发展村民自治,在农村,加强党的基层工作,主要是要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使之成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的政治基础和组织保障。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大依法治农、依法治村的力度。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农扶持力度,使农民真正感觉到政府才是他们的真正靠山。
(三)、增强农村的社会流动
强烈的地域观念,封闭生产形式是宗族观念滋生的土壤。只有加快经济发展,加强经济联系,增强农村的社会流动才能彻底破坏其赖以生存的土壤。增强农民的社会流动性,一是通过大众传媒增强对农村的深入与辐射;二是增强农民的对外流动,包括外出打工、干部交流、搬迁移民等。
(四)、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农民素质。
制度与法律固然重要,但文化的力量却可以更深入有效地规范人们的政治倾向,影响和支配人们政治行为的选择。民主文化的普及和民主意识的提高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需要依靠政府有组织地进行。要广泛开展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教育,重视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主精神。只有加强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才能从深层次上消除宗族传统观念。
宗族观念在我国有着长期的历史传统,因此,要消除其消极影响不能一蹴而就,必须多方面入手,综合治理,逐步进行。只有这样,才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铺平道路,加快我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作者系北房镇北房村“村官”助理 庞永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