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长 李敬斌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战略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选择。对于我们陕西这样的西部欠发达省份,更需要大量有知识、有报负、有热情的优秀大学生加入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行列中,为富裕三秦百姓、建设西部强省提供人才支持。
陕西省省开展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虽起步较晚,但省委一开始就非常重视这项工作,省委书记赵乐际同志对此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在高点起步。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确定了整体思路、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省委组织部多次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按照省委领导的指示和要求,我省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在三个方面实现了高起点:
一是在选聘规模上实现了高起点。按照中央五年选聘10万名大学生的部署,每年给我省分配了880个选聘名额,五年共选聘4400名大学生到村任职。省委根据我省农村工作的实际需要,决定在中央分配我省名额基础上,再增加12000名指标,五年共选聘16400名大学生到村任职,使全省60%的行政村都能有1名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大大增加了选聘规模。
二是在选聘质量上实现了高起点。中央要求的选聘对象主要是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学历以上的毕业生。我们从全省的实际出发,在2008年选聘工作一开始就提出选聘对象要坚持“大学本科多一点、共产党员多一点、本地生源多一点、学农专业的多一点”的原则,力争使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在素质和能力方面能尽快适应农村工作的需要,确保选聘工作的质量。2008年经过严把报名和资格审查关、面试关和体检关,选聘的2080名高校毕业生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和中共党员都占到总数的60%以上。今年,计划选聘的3000名高校毕业生已经过笔试、面试正在进行体检,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2462 名、中共党员2315名,分别占总数的82%和77%。
三是在政策待遇上实现了高起点。落实好大学生村官的各项待遇是保证他们“干得好”的基础。按照中央要求,我们制定下发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对大学生村官的补贴标准、保险办理、助学贷款尝还等待遇给予明确规定,并制定了大学生村官参加考研和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的优惠加分政策,解除了大学生村官的后顾之忧。据我们初步预算,五年下来,省、市两级财政要拿出6亿多元对大学生村官进行生活补贴和办理各类保险,我省每名大学生村官每月的生活补贴标准基本上与江苏、湖南等发达省份持平,比周边省份都高,应该说我们在大学生村官的待遇方面实现了高起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