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 周倍良
下午好!非常高兴有这样一个机会与大家交流。我叫周倍良,2006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毕业后我选择去了国家的最基层社会——农村工作,担任大学生“村官”。今年7月,我刚刚结束了三年的农村工作。今天,我想结合自身的经历谈谈对主题的认识。
获奖作品:建设新农村是我奋斗的事业
2006年5月,就业选择时,周围的同学纷纷选择去律所、外企实现人生梦想。当时确实有几家单位高薪聘请我去任职。但经过慎重考虑,我决定报名参加大学生“村官”,到新农村建设的广阔天地中放飞青春理想,实现人生价值。虽然城市要舒适和繁华,但相比而言,农村、农民更需要人才,更渴望发展。而且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想不应仅仅关注个人的物质享受和获取,应该有更多的社会责任感,更自觉地将个人的成长与国家、民族发展结合起来,让青春在祖国最需要、人民群众和生产实践最需要的地方放光出彩。抱着这种想法,我毅然来到农村,当上了一名大学生“村官”。
来到农村后,虽然条件比较艰苦,但我找到了广阔的实践舞台,学到了很多课堂上学习不到的知识,得到了不一样的锻炼。我发挥法律专长,代理农民诉讼,用法律武器解决农民棘手的问题,维护农民权益。在我初到农村的三个月,我代理了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的纠纷。当时这个纠纷从04年拖到06年一直没解决。看着村里的土地不能收回,村民都很是着急,但又束手无策。最后,我运用法律手段,诉诸法院,通过司法的方式,帮村民收回了50亩土地,赢得了近百万的利益。通过这件事,农民看到了法律解决矛盾纠纷的合理和优势,也开始转变观念。凡是遇到麻烦事,都会找我咨询,寻求法律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像以前那样动不动采取蛮干的方式。同时,我还开办起法律学习班,组织村民学法,增强农民法律意识。这样,村里的风气开始悄然变化,农民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越来越强,村民之间也越来越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