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11月30日在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他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座谈会上,来自研究机构和高校的专家学者马怀德、任建明、何增科、辛鸣、周淑真、姜明安、黄苇町、程文浩分别发言。在认真听取他们的发言后,王岐山说,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加强调查研究,集思广益,广泛听取各方面特别是专家学者的意见。
王岐山说,党的作风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要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时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转变作风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要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王岐山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学习、思考、领悟、实践中尽责奉献,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专家建言
源头反腐应制定三部重要法律
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我国首位行政诉讼法博士)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反腐败既要靠人,也要靠制度,更需要制度的支撑和创新。他在座谈会上建议,反腐败要靠法治,关键是要制定三部法律。
第一部法律是《重大决策程序条例》。要想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必须约束和规范领导干部的重大决策权,特别是当这个决策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时,要严格加以规范和约束。
第二部法律是《政务公开法》。“公开是反腐败的利器,只要公开了,很多腐败现象就没有藏身之地。”马怀德还提出,应尽快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财产申报制度的关键就是公开,公开才能达到财产申报的效果和目的,《政务公开法》也可以解决领导干部财产收入申报的公开问题。”
马怀德建议制定的第三部法律是《行政组织法》。马怀德认为,为了明确政府权力的边界,划清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关系,应将公权力纳入法治的轨道,制定法律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权限、相互关系,以及机构职能、编制,这对于预防和减少腐败有重要的意义。
反腐机构应纵向垂直横向整合
任建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认为,反腐败体制是决定能不能控制和战胜腐败很重要的一个要素,这关涉到反腐败机构是否真正有效运作,从而打击、预防腐败。座谈会上,他讲了不同国家和地区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如香港、新加坡的例子,建议学习、借鉴其规律性的东西。
“尽管我们1993年中纪委、监察部就合署办公,十六大以来有派出机构的统一管理改革、建立巡视制度,但这个改革远没有完成。”任建明举例说,香港就是一个可前后比较的案例,在廉政公署设立之前有一个警察系统的反腐败机构,但很长时间里越反越腐,直到成立高度独立、充分授权的廉政公署,有一套严密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保证机构本身非常廉洁,所谓的“白过白色”,这样的机构才能有效肩负反腐的重要职能。
任建明建议,改革当“纵向垂直、横向整合”,纵向就是保留中央和省两级机构,省以下都垂直,目的就是实现独立,从而立竿见影;横向就是整合现在分布多个系统,条块、层级分割的反腐部门和力量,改变资源分散、交叉、重叠的状况,以此改变反腐败不利的态势。
反腐之“火”要在整个任上都烧
姜明安(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认为,解决好反腐败的问题,必须坚持打持久战与打攻坚战相结合的方针。姜明安认为,腐败是一种“慢性病”,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因素。“没有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全方位改革,腐败的病根难以消除。而要推进这些全方位改革,不可能打速决战,只能打持久战。” 姜明安表示,这也是由现在的世情、国情和党情决定的。我国作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国家,正处在重要的转型时期。
据《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