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我省共青团和青少年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团省委机关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批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公开选调对象为广东省内(含中央驻粤单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4人。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热爱青年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
2. 具有广东省户籍;
3. 中共党员;
4. 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5.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6. 历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 有共青团工作经历或在校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公务员;
3.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