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及《永定区干部队伍建设“5555”培养规划》有关规定,经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决定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
5.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学历要求见附表);
6.“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均需中考、高考时为永定区户籍。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近两年内受过纪律处分的;
③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原则
1.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3.岗位招聘人数与设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区水利局农村供水总站等单位招聘专技、管理岗位共16个,其中以永定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名义招聘的5个岗位作为人才储备,两年内政府适时根据单位工作需要进行安置。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