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个月起,宁波市实施大学生在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扶持新政策,鼓励更多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广阔天地施展才华,为发展现代农业储备一批新型人才。
据了解,宁波市于2009年出台了扶持在农业生产领域创业就业大学生政策。到去年底,全市获得市级补助的大学生已有420人。“准入门槛过高、人才引进渠道单一等因素使得扶持政策难以发挥更大的引才效应。”市农业局负责人表示。
新政策重点对专业、生产面积、补助名额等要求作了调整。在大学毕业生学历要求上,放宽到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并不要求涉农专业;在申报对象上,增加较大规模的县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20人以上,年经营收入200万元以上);降低补助规模标准,农业创业扶持和人才引进补助的规模标准在原基础上下降20%。
加大补助力度。服务面积300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服务组织引进补助名额为1人,达到6000亩以上的引进补助为2人;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和农林牧渔场引进补助的名额从现行的1名增加到2名。
完善对创业就业大学生的服务和管理。参照大学生村官的有关政策和省里政策,要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在招考事业编制农技、农经人员时,增加部分定向公开招聘的名额用于从事基层农技服务工作3年以上且表现突出的创业就业高校毕业生;为大学生创业就业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对聘用大学生较多、相对集中的乡镇,实行主体承担,县(市)区财政补助等办法,建立以乡镇为单位的大学生集体宿舍和交流活动场所;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市农业部门定期开展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培训,举办面向农业领域创业就业岗位的专场招聘会等。另外还将对表现突出的农业经营主体、创业就业先进个人,开展“十佳农业就业创业之星”、“优秀引进大学生创业就业经营主体”的评选,并给予表彰及奖励。
力争到2015年底,全市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农业产业基地服务组织、较大规模的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服务组织均有1名以上大学毕业生从事农业生产或经营,全市在种植业、养殖业领域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力争达到1000名。
作者:孙吉晶 康庄严 竺颖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