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中,对各级组织部门依法办事、遵守法律考察识别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
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达,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法则。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水平,决定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更何况领导干部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同时,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途径,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环节。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依法管理行政,更重要的是自己的依法行政行为,做到不越权、不失职。
德才兼备是考察识别干部的标准。然而依法办事与遵守法律也是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依法办事的干部,其道德修养也不会逾越规范,依法办事甚至会为其守住道德底线和提高道德修养提供积极动力。
让依法办事、遵守法律成为考察识别干部的试金石,真正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就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约束机制。同时,还要在考察过程中大力实施民主公开制度,加强和改进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加强对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的有效监督,保证干部的清正廉洁,让考察识别干部的程序公开在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