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海口三江镇三江村主任助理梁崇阳在田头和村民交流。记者 林萌 摄
早在1999年,海南成为在全国率先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的省份。7年之后,2006年3月,中央多家媒体报道了一则消息——“海南省大学生‘村官’计划渐趋停滞”。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加上制度保障上的不足,当时海南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陷于停滞。
去年,在中央一系列待遇和保障政策的基础上,海南省结合实际,制定了更加优惠的政策和保障措施,重启大学生“村官”计划。
7月20日,海南省新一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开始报名。在去年选聘81名大学生任“村官”的基础上,今年将再选聘85名大学生“村官”。
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海南省的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就受到全国关注。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停滞后,海南省的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又走上正常轨道。由于相比外省具有特殊的优惠政策,这两年海南省的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特别受到瞩目。
潮落潮又起。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将走向农村广袤的土地施展才华。
先行探索
勇于先行先试的海南特区,在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上同样先行一步。
早在1999年,海南省在全国率先启动招录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当年的这一新探索,是为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推动农村的新发展。
1999年至2001年,由省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具体实施,海南省招录了三批共304名大学生到村任职。这批“村官”当时称为“选拔生”,后经考核合格,全部转为了正式公务员。
与此同时,海南省各市县也积极行动,几年间,儋州、东方、昌江、乐东、定安、临高、文昌、三亚等市县先后选聘了750多名大学毕业生在村“两委”任职或挂职。
各市县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聘期有的三年,有的两年,待遇也有所不同。有的市县与被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参照乡镇事业编工作人员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聘用期满后,安排在有编制的事业单位任职,表现突出的,还通过乡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有的市县也采取聘用的方式,其生活待遇,由市县财政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内开支,并享受所在村委会人员福利待遇。大学生“村官”不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编制。
激活农村
10年来,这些大学生分赴海南省各个行政村,积极参与农村经济社会建设,给农村带去了新知识、新观念、新活力,对于提高农村干部队伍的文化素质、从农村基层培养锻炼年轻干部以及缓解高校扩招后毕业生的就业压力,都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1998年至2000年,乐东黎族自治县3年间选聘了72名大学生到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任职,担任村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如今,这批“村官”中已有15名进入镇级领导班子,其余的全部选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干部。
现任乐东黄流镇副镇长邢毅辉,是该县1999年选聘的20多名“村官”之一。邢毅辉1998年毕业于海南大学公共关系与广告专业。“毕业没有分配,就想到农村试一下。”邢毅辉说,他出生在乐东农村,看到村民们年年种植着少有收成的作物,而外省早已推广高效作物,便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农村落后的生产。邢毅辉到乐东九所镇罗马村委会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两年,提出了许多改进生产的建议,都得到了采纳。“当年的大学生‘村官’很受群众尊重和重视,几十名大学生下到农村,激活了农村的工作。”
当年,乐东出台了有关政策,规定大学生“村官”在任职两年后考核优秀的可以通过提名参加选举进入镇一级党委或政府领导班子。2001年,邢毅辉被安排到九所镇政府工作。2005年11月,他被推荐为黄流镇副镇长候选人,在镇人大选举中顺利当选。
乐东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林丹华说,目前,72名大学生“村官”中的绝大多数都是乡镇的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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