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计划选聘297名,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少于208名,中共党员不少于208名。具体选聘县(市、区)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名额分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选聘人员确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并由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与选聘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聘用合同书》(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文本),并办理任职手续,聘期2年。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岗的,取消选聘资格,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次递补。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凡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同时兼任现代远程教育信息员。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期为2年,期满后经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考核合格、群众反映良好、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