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安国之策。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就业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确立了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制定实施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健全了促进就业的法律体系,构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体制机制框架,建立了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就业创业的方针政策,加大了工作力度,在劳动力总量增加较多、就业压力很大的情况下,就业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新成就。
——我们努力保持了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和就业形势基本稳定。2003年至2011年的9年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达9800万,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4.3%以下的较低水平。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实现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和就业形势持续稳定,是中国就业史上的辉煌篇章,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
——我们妥善解决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通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3000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先后有2800多万下岗失业人员顺利实现再就业。基本解决国有企业改革遗留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有力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有效保障了社会安定。
——我们稳步推进数以亿计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坚持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推动农业劳动力有序转移,2011年底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5亿多人,比2003年底增加1.39亿人。有力推动了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大幅度提高了农民收入,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生活。
——我们有效化解新一轮青年就业高峰的压力。面对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新成长劳动力就业高峰期的到来,我们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现阶段就业工作的首位,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营造了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制度环境。2003年至2011年,4000多万高校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既化解了新一轮就业高峰压力,也很好地发挥了高素质人力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我们成功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的严重冲击。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我们先后帮助100多万灾区劳动者在本地实现就业,近30万劳动者异地转移就业。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我们果断决策、妥善应对,到2009年下半年我国就业状况已基本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2010年城镇新增就业达到1168万人,2011年又进一步达到1221万人,创历史新高。持续提高就业水平,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的向心力和民族凝聚力,也赢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赏。
近10年来就业创业工作取得的辉煌成就告诉我们,只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巨大的制度优势,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广大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我们就一定能够解决好中国的就业问题。
近10年来就业创业工作取得的成绩使我们倍受鼓舞。更为重要的是,经过不断实践,我们深化了对就业工作规律的认识,探索了不少成功做法,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就业发展路子。对这些重要经验和有效做法,要认真总结,继续坚持,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