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党建带团建的要求,在创先争优中激发乡镇(街道)团组织活力,做好新形势下党的青年群众工作,近日,团省委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通知》,就以基层党委集中换届为契机,扎实推进全省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作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开展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是深入贯彻“两个全体青年”重要要求,落实党建带团建,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把广大青年更加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扩大党的青年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是把深化党团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与解决突出问题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活动实效的具体体现;是共青团组织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党的青年群众工作的有效途径。
《通知》强调要建设一个代表性强、带动力大、工作热情高的乡镇(街道)团的委员会。乡镇(街道)团的委员会由9-21名委员组成,书记原则上为行政事业编制内的优秀青年党员,积极推行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班子中35岁以下的年轻成员担任。副书记、委员应从不同青年群体中选拔。书记、副书记一般不超过委员数量的三分之一。编制外团干部一般不少于委员会的三分之一。大力推行“公推直选”试点工作,调动团员青年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知》提出要在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中探索党团共建新模式。乡镇(街道)团的委员会中党员数量应不少于3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以团组织委员会中的党员为骨干、当地优秀青年党员为成员的乡镇(街道)青年党支部,团组织书记和青年党支部书记可相互兼任。青年党支部重点是加强辖区内优秀青年的培养“推优”工作,做好青年党员服务工作,丰富基层党团组织活动内容,完善活动方式,探索工作经验,推动基层党团工作取得新发展。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大支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紧抓好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要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坚持党建带团建,把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纳入党建带团建目标考核,作为开展党团共建创先争优活动重要评比内容,做到团建不合格、党建不评优。(团四川省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