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刚到贫困山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第一次走访农户,老农用方言与“村官”交谈,“村官”听了半天也没听懂。后来,经当地村支书用半土的普通话,连带手势比划着“翻译”,大学生“村官”才似懂非懂。类似的尴尬,恐怕不少新到农村尤其是边远山村、少数民族村寨当“村官”的大学生都曾碰到过。语言交流的困难,使大学生“村官”难以融入当地人的文化生活,不但说不上话,而且办不了事,还会留下不少令人啼笑皆非的笑料。
其实,国家推广普通话和方言的使用并不矛盾,这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太重的乡土情结和世代沿袭的习俗,使农民乡音难改,要忘也忘不了,这是没有法子的事。因此,除国家法律规定的领域外,其他场合交流,使用什么样的语言,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会讲“双重语言”的大学生“村官”,在农村比“单语人”更能接近农民,与群众说上话,自然也便于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
如果大学生“村官”不会说方言,就很难在农村这个广阔的天地大有作为,甚至恐怕还会寸步难行,更不能真正实现自身与社会同步发展。可以预料,十多万大学生“村官”能讲流利的当地话之时,就是他们取得话语权,真正能与农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之日。(吴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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