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命有机体来说,细胞的健康与否表现其生命力的强弱。而对于新农村来说,中央从今年起的未来5年将选聘的10万大学生村官可以说是新农村的一部分细胞,但每个细胞质量如何,却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与否,关系到党的基层事业的发展。
因此,要求我们各级党组织、人事部门在落实党中央关于选聘大学生村官相关政策时,必须牢固树立选聘大学生村官时的质量意识,切实把好选聘大学生村官质量关。
在以前我们有些地方已经试点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过程中,却严重地存在着质量意识淡薄问题已初见端倪。主要表现在:一是只重视考察对象的外在表现,而忽视考察选聘对象内在的应聘动机;二是盲目追求大学生村官的发展数量,而忽视对大学生村官的培养和教育,将不符合大学生村官标准的人招聘进来;三是在选聘的过程中有些部门落实按程序、依规定不够。听取选聘对象所在高校一厢情愿的推荐就认可,更甚有些对象在自荐材料上粗制滥造。如果这种现象不扭转,势必在以后长期工作过程中造成群众对大学生村官能力的失望,同时也贻误了优秀的大学生进入村官队伍,更为严重的是会使部分落后、投机者混入我们基层村官队伍内,这对于我们党的基层建设也会潜伏着一种不良的影响。
选聘大学生村官质量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而且要在工作中积极的探索和总结经验,不断推进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首先,必须坚持党中央及地方各级机关关于选聘大学生村官的政策标准,并注意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考察选聘对象时,要认真考察其是否自觉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否“有志向、有热情、有潜力”努力提高自我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其次,必须严格选聘程序,切实履行选聘手续。程序是制度、是规范、是纪律,也是确保大学生村官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我们要严格按工作程序选拔村官,认真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大学生村官的质量。对那些抱着先就业、等待时机成熟再跑出去择业思想的,经受不起考验的,或者一年内还不能适应农村工作环境的且不思进取的不能继续录聘。再次,必须强化发展大学生村官的民主制度。对拟聘的大学生村官应在其所在的高校进行公示,以此来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把不符合标准的、里表不一的人坚决排除在大学生村官队伍之外。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同志在前段时间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座谈会时强调“要坚持大学生自觉自愿原则,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注意质量,讲究实效,不追求数量。”因此,这应该成为我们在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关键的阶段选聘大学生村官的标准,只有全面准确贯彻这一要求,才能有效地保证大学生村官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战斗力。(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