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助理”
合法性受到学者质疑
大学生到农村工作还遭遇法律瓶颈。
以“大学生村官”计划为例,村本来就不是一级政府,但现在政府安排大学生到村任职,任什么职?
首先不能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因为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如果直接委派则违法。
现在通常的做法是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助理一职的设定无法可依。
因此,不少学者质疑到村任职的合法性。
笔者主张,到农村工作的大学生可担任农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者副书记,但村委会“主任助理”一职慎用,因为村委会组织法没有这一职位的规定。
根据依法自治原则,“主任助理”则名不正言不顺,除非修改村委会组织法,增写“主任助理”一职的法律规定。
另外,大学生在农村工作期满后如何安置,这个问题也直接影响着方方面面。
比如,一些地方规定选择“村官”的大学生服务期满可转为公务员,但该规定与公务员法所规定“凡进必考”原则相冲突。
而一旦参加考试,大学生不一定能够通过,而一旦大学生村官考不过,政府的“可以转入公务员”的承诺将得不到实现,这样一来,反而会严重损害政府的威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