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8月3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农村版报道:时下,一些地方在选任村干部时,存在一些不良思想倾向,即片面强调一个人单方面的能力,而忽视其所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其结果往往是影响农村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所以,选任村干部要坚决防止以下三种不良思想倾向:
一防片面以“富人”为标准。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一部分人抓住机遇率先走上了富裕之路,成为农村小有名气的“富人”。这种人经济意识强、交际广、头脑活,但任职后往往整天忙于自己挣钱;有的则私心太重,把当村干部当作扩大自己影响力,捞取政治资本的一种手段,而不是积极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对村务工作不管不问。
二防片面以“好人”为标准。农村“好人”的特点是,为人忠厚老实,作风正派,工作踏实,群众基础好。但是其不足之处也很明显,即思想因循守旧,缺乏组织协调能力,工作力度不大,开拓进取意识不强,工作没有新思路,发展没有新突破。
三防以“恶人”为标准。极少数地方在后进村整顿和治安乱村综合治理中,把那些家族势力大、上访告状次数多,甚至是横行乡里的“村霸”、“刺头”等选任为村干部,以达到“以恶治恶,以恶治乱”的目的。这种做法短期内能起到一定效果,但时间一长,无异于饮鸩止渴,事与愿违。因为这些人由于自身素质低、品德差、言行恶劣,刚上任时会有所收敛,但工作一段时间后,便会本性暴露,作风粗暴蛮横,甚至欺邻害弱,引起群众不满。
村干部处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选任德才兼备的村干部,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村级领导干部队伍,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期任务和当务之急。
所以在新的历史时期,选任村干部必须做到:严格选人标准。力求达到政治素质好、群众基础牢、政策水平高、工作作风正、经营头脑活、奉献精神强、有致富带富能力的综合标准。拓宽选人视野。可采取内选、外返、上培、下派、横挂、纵联等多种形式,从种养大户、经商能人、私企老板、复退军人、打工返乡青年等对象中选拔优秀人才,尤其是要加大“大学生村官”工程的推进力度。加强教育管理。通过综合培训、教育引导、建立监管机制等措施,促进村干部树立为民服务思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村班子的战斗力和号召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