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求职季。据媒体报道,今年,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将大学生“村官”列入了职业备选项。各地大学生“村官”报名人数不断刷新纪录;在网上,讨论大学生“村官”考试的帖子总是能带来超高的点击率。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已经成为了社会关注的又一热点。
大学生“村官”究竟是如何遴选出来的?各地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选聘质量?记者专访了中组部组织局有关负责人。
选聘人数预先确定
按照中央计划,从2008年到2012年,全国将选聘10万名大学生“村官”。中央每年根据各省区市的行政村数量分配选聘名额,中央财政予以补助。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选聘一定数量的大学生“村官”,所需费用由地方财政支付。
记者从中组部组织局了解到,在今年的选聘工作中,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甘肃、新疆等14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拟严格按照中央有关部门下达名额进行选聘。此外,还有部分省区市计划超额选聘。
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离任的,或出现其他离岗等情况的,要把缺额纳入下一年度选聘计划。
选聘的目标人群是优秀高校毕业生
中央有关部门要求,主要选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是中共党员或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做调整。
今年,上海选聘“村官”的最低线即为大学本科,江西在大学本科的基础上还提出报名者“应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湖北省规定,若是非中共党员的优秀本科毕业生,需要“经学校推荐”方可报名应聘。
天津今年特意拿出占选聘名额的一半——200人进行原籍生选聘,即面向具有本市选聘区县原籍(生源地)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或毕业1—3年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进行选聘。小提示:由于各地情况不同,有意报名大学生“村官”的人员应仔细阅读所报考地区的任职公告。
大学生“村官”的选聘程序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一般每年集中开展一次。选聘工作原则上由省区市一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统一组织实施或省、市两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共同组织实施。选聘名额、选聘办法、选聘条件要提前向社会发布。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执行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基本程序。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制定具体操作细节。选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度。
江苏省打破了去年各市“各自为战”的模式,采取省市联动选聘,5010名大学生“村官”全部按照省里统一制定的程序选拔。
在评定德才的关键一环——“考察”上,湖南省仔细区分了考生的不同情况:“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进行考察;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由选聘市州组织实地考察,也可以函调方式进行考察;往届毕业生可由选聘市州组织实地考察,也可由毕业生本人向原就读高校党委组织部和现工作单位党组织同时申请考察;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以向原就读高校党委组织部和居住地党组织或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时申请考察。”此外,湖南还在正式聘用前设置了“预录”环节,充分考虑到选聘过程中人员的可能变化。
吉林重视“公示”环节反映出的问题,规定:“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选聘的,办理选聘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拟选聘人选资格,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山东省今年的选聘工作请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全程参与,同时聘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监督。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还公布了省委组织部举报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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