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各地大学生“村官”计划的普遍推行,越来越多的大学生 “村官”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立足基层自主创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政府扶持大学生 “村官”自主创业,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几个辩证关系。
全体与部分
推进大学生 “村官”创业,是推动大学生 “村官”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途径。调研发现,不少县市看中了村官创业的 “鲶鱼效应”,要求 “一个乡镇一个大学生创业园,一名大学生一个创业项目”,并且把创业作为大学生 “村官”考核的重要指标,提出创业好优先录用或不创业不提拔的口号。这种做法有失偏颇。创业可以带动就业,帮助脱贫致富,但这不是简单地投一笔钱、圈一片地、集一群人,其中充满艰辛和挑战。一个成功的创业者通常需要强烈的愿望、良好的情商、敏锐的洞察力和谋略、快速的学习能力等,这些素质不是每个大学生 “村官”都具备的。地方政府积极倡导创业,政策扶持创业是必须的,但是要求人人创业就显得急功近利、拔苗助长。地方政府可以利用农村广阔的天地,提供政策、资金、技术平台,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传授创业知识,提升创业能力,以此激励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创业。
大题与小作
调查发现,一些大学生 “村官”在创业项目的选择上存在误区。一是认识上好高骛远,认为只能在知识含量较高或者和所学专业相关的领域创业。这导致很多人选择创业项目时不知道从何入手。二是项目选择上有脱离实际、跟风照搬、项目单一等现象,一些人不了解市场,只凭自己的兴趣和想象,甚至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就决定干哪一行。针对大学生 “村官”在选择创业项目上眼高手低、大项目做不来、小项目不肯做的情况,地方政府可根据到村任职大学生的专业情况,结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推介一批适合大学生 “村官”的项目。对于大学生 “村官”自我确定的创业项目,要建立项目评估机制,尽量降低创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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