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7月下旬的湖北视察讲话中要求,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研究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基本农田和粮食安全,要有利于农民增收。通过学习总书记讲话,调研湖北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特别是通过这次调研华丰农业专业合作社情况,我们对新形势下土地流转七个重大问题有了一些新的思考和认识。
第一,土地流转的目的是什么
搞清楚为什么要进行土地流转,先要弄明白土地流转因何而生。从大处看,归功于改革开放,得益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城镇化、工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必然选择。从实处看,土地承包经营成本高、种田比较效益低,这是基础;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造成留守老人、妇女生产艰难和部分农田抛荒,这是前提;机械化提高和生产技术进步,这是条件;新型经营主体崛起和社会化服务发展,这是关键;法律允许和政策支持,这是保障。我们理解,土地流转的目的主要在四个方面:一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二是转移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三是稳定粮食生产;四是促进城镇化、工业化。简言之所达到的“四增”,即是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四化”增速。
第二,土地流转有无规律可循
在学习和调研中我们觉得,有些基本的东西是可以把握的。一是土地流转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特别是与工业化、城镇化成正比,与农业现代化水平成正比。从全国看,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快一些,土地流转比例高一些,中西部地区发展慢一些,比例也低一些。从湖北看,至2013年6月统计全省土地流转面积971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21.6%,而发展较快的武汉、黄石、鄂州流转率达到了40%。正是从这个基本点上看问题,我们作出这样的判断:湖北的土地流转处在正常发展的速度,虽然比全国平均值23.9%低了2.3个百分点,但与湖北农业大省、粮食主产区基本“相适应”。二是从低到高呈“对勾型”发展。据有关方面统计,2002年,全省土地流转规模经营面积达到250万亩;2006年全省降至100万亩;后来呈恢复性发展趋势,2008年开始至今呈现发展“加速度”,近6年土地流转的比例分别为6.8%、8.9%、10.9%、14.8%、19%、21.6%,平均每年以3个百分点增长。把握“由低到高”的发展趋势,我们充满信心,了解“前进道路有曲折”,我们不必为一时一事的比例下降而担心。三是在农村制度改革中推进。
如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的建立,对于湖北乃至全国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发展都是一个引领和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来此考察后肯定“这是积极探索”。四是以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为基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指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所有权、承包权的稳定是根,经营权的流转是形。稳定支撑流转,流转促进稳定,离开了稳定,流转是空中楼阁,没有了流转,稳定是一潭死水。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稳定承包经营制和土地流转的辩证统一关系,既不走“只管稳定、不管流转”的老路,更不走“只管流转、不管稳定”的错路。五是必须增加农民收入。农村工作的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土地流转必须增加农民收入,否则农民不会答应。有的地方给农民流转收入太少,特别是不能让农民共享对方发展的利益,农民不高兴,甚至不惜撕毁已签订的合同,强行收回承包地。六是积极稳妥有序。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应该采取积极稳妥有序的态度。积极,就是要引导、促进、服务、保障土地流转;稳妥,就是实事求是,因地、因时、因户而宜,不搞东西南北齐步走,不搞好差快慢一刀切,不搞运动式,不搞强迫命令;有序,就是尊重规律,形成规范,有目标、分阶段、有重点、保质量、讲方法、求效果地推进。
第三,土地流转靠谁主导
市场是推进土地流转健康发展的主要力量,市场主导与政府服务相结合,以“看不见的手”为主,“看得见的手”为辅,两手抓,形成引导和促进土地流转的“合力”。土地流转一路走来,总体来看还是市场唱主角、行政当推手。最初的土地流转是“不可以”和“不允许”,农民只能私下地、偷偷摸摸地干,后来因为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工业转移,大量的农田弃种抛荒,基层干部不得已动员甚至“命令”党员干部带头“转包”,并且长时间、低价格“出租”给老板和债主。后来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土地从包袱变成财富,农民纷纷回家要地,土地纠纷非常普遍、非常激烈地暴发出来。经过土地延包再确权、再完善,农民在得到稳定的土地权益后,劳动力仍然选择进城务工,虽然后来金融危机引发农民返乡浪潮,土地流转有些波动但并不太大。再后来,种田比较效益越来越低(工资收入增长快、生产成本增长猛、粮食价格增长慢),机械化普及越来越快,新型经营主体越来越多,政府推进作用力越来越大,四轮驱动,土地流转便一路“呼啸前行”。土地流转所形成的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模式都是市场模式,至2012年底,湖北省土地流转转包占43.5%、出租占30.4%、互换占5.1%、转让占11.7%、入股占3.8%、其它占5.5%。总体来看,市场主导效应越来越充分。但市场不是万能的,是有缺陷的,故不能缺少政府“这只手”。记者 何红卫 通讯员 余爱民 胡小芳